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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游不得“搭车”购物

2013年02月27日 07:0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钱春弦

两部门发布国内“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

据新华社电(记者钱春弦)作为国内城市旅游特别是大城市旅游的重要内容,国内“一日游”今将不得巧立名目搭车设立购物活动。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称,《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已由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并要求各地积极推广。目前,低价招徕、行程中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在“一日游”活动中存在较为普遍。在新发布的《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关于“自由活动”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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