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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游合同有望根除市场顽疾

2013年03月06日 08:24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来规范交易行为,针对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环节,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分合同双方责任,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广使用。一直以来,低价招徕、行程中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是“一日游”活动中存在的较为普遍且严重影响旅游者利益的问题。笔者了解到,结合“一日游”时间短、行程安排紧凑的特点,一日游合同没有关于自由活动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作为国家旅游局首次发布的一日游合同,合同第一条6规定,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第一条7规定,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而第一条8也规定,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这份合同时曾表示,一日游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更受散客欢迎,已成为城市散客旅游、特别是大城市周边旅游的主要方式;二是存在的问题更为集中和突出,“黑社”、“黑车”、“黑导”及购物加点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和舆论的高度关注。而从所发布的合同来看,内容非常具体而且具有针对性。一直以来,各大城市尤其是北上广等大都市的一日游饱受诟病,一日游也成为了黑社黑车黑导的温床,而且难以杜绝,笔者曾在暗访的时候发现,违规操作的一日游主要集中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且针对人群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旅游活动不熟悉,因为贪小便宜往往上当受骗。而这类地下操作的旅游市场,常常难以捉摸,无法杜绝,即使是已经非常规范的广州市场,在广州火车站依然能够发现有违规的一日游,依然有外地游客不幸上当受骗。

究其原因,一是消费者难以辨别,二是一日游往往根本没有签订旅游合同,人们上当受骗之,如果不是现场抓获黑车黑导,基本上很难与他们纠缠,他们就像“走鬼”一样,抓不尽赶不绝。一日游合同的出台,有望让执法机构依据一日游合同来作为惩罚不法企业的依据之一。但是也只有相关机构认真执行,依据示范文本,按照本地本市一日游服务和监管的需要制定简明规范的一日游合同,只有将一日游合同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地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

短途游越来越成为出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其市场分散,利润不高,一直以来也不受旅游企业重视,而随着年轻人对自由行的崇尚,一日游更多集中在中老年群体中,服务好一日游市场,实际上很大程度是服务好中老年人市场。国家旅游局站在全国的高度已经对这一市场重点关注,地方更应该对一日游市场有足够的重视,挤压不法企业的生存空间,迫使违规企业提升服务,让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蔡华锋

一直以来,各大城市尤其是北上广等大都市的一日游饱受诟病,一日游也成为了黑社黑车黑导的温床,而且难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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