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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择偶倾向与取舍

2013年05月06日 03:23
来源:北京日报

黄顺利、王风先在《厦门大学学报》撰文指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婚姻往往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涉及到家族和礼教的大事,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决定权常常操控于家族长辈之手,青年男女在婚姻问题上很少有自我选择的余地。

清末民初以降,西风东渐,广州、上海等口岸城市得风气之先,在学习西方器物、制度、思想学说的过程中,传统社会风气也多有变动,婚姻自主的话题逐步被提及。

“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仅开启了思想启蒙之牖,而且也打开了自由恋爱之闸。其时的报刊杂志是知识男女青年获取新婚恋观的渠道,也是他们表达自己择偶心声的场所。《大公报》、《中外日报》、《东方杂志》、《妇女杂志》、《女子月刊》等都十分关注两性话题,反映出男性在接受新婚恋观时,渴盼与一位学识相当的女性,共同结成具备知己与爱情的婚姻关系;而经自由平等理念影响的知识女性,则在抗命挣脱传统婚姻枷锁,更难抵御恋爱至上的浪漫诱惑。

其时的婚恋自由开始成为青年知识男女的共同诉求。然而,由于新旧观念的冲突与杂糅,男性在婚恋中期盼的实际上是同时具备新知识和旧道德的女性;而女性在爱情理想中既追求人格平等,又仍然执着于寻求男性的庇护。(任之凰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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