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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还没扯证的老婆到哪儿去了

2013年06月04日 05:11
来源:重庆晨报

两个月,61天,能发生点什么事?在万军身上,两个月可以结一场婚,也可以把铁板钉钉上的“老婆”弄丢。真是人生如戏,钱也花了,客也请了,捣鼓了一半天,结果只等来一个“解除同居关系”的结局。这到底怎么回事?还是先来看看故事吧……

永川的哥万军,近来开车有点心不在焉,因为他“老婆”失踪了几个月,音讯全无。1月1日,万军和婷婷先办了酒席,打算等万军满了22岁,够法定结婚年龄再扯证。谁知“结婚”才一个月,婷婷却因琐事卷铺盖走了。这个月,万军终于等到满22岁了,但婷婷至今没见踪迹。

闪婚

认识两个月办了结婚酒

万军家今年6月满22岁,相貌堂堂。家住胜利路丰田村,和父亲一起开出租车。万军母亲胡蓉介绍,去年10月,经人做媒,万军认识了比他大半岁的婷婷。两人一见钟情。

19天后,婷婷父母提出到男方“看家”。按照婷婷父母要求,在打发了2000元的“看家费”后,女方主动提出了结婚。由于万军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2岁,双方决定先办喜酒,再扯证。见女方如此热情,胡蓉主动拿出几万元,按当下流行风格将房子装修一新。

去年11月,胡蓉拿出2万元,给婷婷拍婚纱照和买三金(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随后,双方将婚期订在今年元旦,胡蓉又出手了1万元彩礼费。

1月1日,胡蓉夫妇在丰田村大摆筵席,庆祝万军和婷婷结婚。

闪离

两个月后要解除同居关系

胡蓉说,婚后婷婷和万军一度很甜蜜。

婚后一个月,婷婷和万军因生活琐事闹矛盾,晚上10点她离家出走。在胡蓉的劝说下,两人好不容易才和解。1月31日,婷婷向万军提出每天缴100元的生活费给她保管,但万军提出每天交50元,双方为此再次吵架。随后几天,两人因钱的问题多次争吵,婷婷好几次准备打包回娘家,都被胡蓉劝下。

2月9日,大年初一,胡蓉特意嘱咐万军休息一天,带着婷婷散散心,解开两人的心结。不料当天中午,婷婷的舅舅赵华带着11个男子来到万军家,询问胡蓉为何扣留婷婷,不让她回娘家。“我要将婷婷带走。”赵华不顾周围邻居的劝说,最终带走了婷婷。

第二天,女方委托律师送来信函,希望能解除同居关系。此后,万军便再也联系不上“老婆”婷婷。

昨日,家人拿着崭新的婚纱照久久无语。

装饰一新的新房里,已经没有了新人的身影。

双方说法

婷婷家:

万军把婷婷宝宝打掉了

记者拨打了婷婷的电话,电话提示为空号;拨通婷婷母亲赵申户的电话后,得知目前她也联系不上婷婷。对于彩礼钱,赵申户解释说,她家收到的1万元彩礼均买成喜被当嫁妆送到胡蓉家,金银首饰婷婷也只收到一枚戒指,其余的均被婆婆胡蓉收藏起来了。

赵申户还说,万军因怀疑婷婷不忠,平时有殴打婷婷的迹象,以至于宝宝被打掉了。

万军家:

希望把结婚的钱还回来

“她就是一个骗子。”“老万家对她特别好,要什么给什么,从不要她做家务。”采访时,邻居谢勇和苏常金你一言我一语地为万军家打抱不平。

“唉!都怪这件事情办得太急了。”胡蓉说,婷婷第一次来家里,觉得她人不错,两个年轻人也愿意在一起,他们也就支持了。

胡蓉说,她同意解除同居,“但希望她把我们家花的那些钱还回来。”

律师说法

未登记不算合法夫妻

“两人未登记结婚,不属于合法夫妻。”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高文律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文中男方万军赠与女方的彩礼、首饰,如能出示相关证据、证人,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首饰,对于婚礼礼金部分,可以要求按照礼金簿上各方亲戚所送礼金扣除酒席所花费后按比例返还给双方。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组文·图/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记者 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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