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川内32家旅行社24名导游受罚

2013年10月01日 04:05
来源:成都商报

今日《旅游法》将正式施行,“自费、购物”项目、旅游包价合同、导游服务等都将发生较大变化。今年国庆假期也是该法施行的首个大长假,省旅游局昨日专门召开关于《旅游法》的新闻通气会,通报从《旅游法》颁布之日至实施前,全省共对32家旅行社、24名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2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1家,共罚没款26.78万元。

根据公布信息显示,四川德宝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方丝路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益源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飞扬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2家旅行社,因未足额补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成都市中国旅行社、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市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0家旅行社,因委派的导游未持有导游证、未妥善保存团队操作资料、未征得游客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等各类违规行为,被要求责令整改并缴纳罚款,其中四川省江油市畅游旅行社被要求停业整顿30天。

大假期间,游客如遇需投诉事件可拨打96927,如果旅途中发现导游有问题,可登录四川旅游资讯网(www.tsichuan.com),输入导游证号码进行查询,以鉴别导游真假。

凤凰时尚微信

加入凤凰时尚微信 参与年终送礼得万元大奖

扫描左侧二维码,加入凤凰时尚微信,免费领取礼品,快来参加!

打印转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