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款山寨版卖得火爆 原版维权难(图)
2010年12月20日 10:44 信息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顾客网购明星款赔上运费

小眉近来在网上见到一款斗篷式棉衣,购买时网店号称是今年的明星热捧款式,连王菲也穿过类似款式。小眉在买到之才发现,斗篷的设计太宽松,穿起来的效果人几乎胖了一圈,而且款式很夸张,和过去她在其他品牌店网购的质量相差很远。于是她只能选择退货。但由于这家小店并非免运费无条件退货的企业,所以小眉要额外多出18元运费。小眉告诉记者:“这样一来,我以后也很难相信这些小店了。我平时都很少在淘宝小店里买衣服,一般都会选择一些可以免费退换货的店家,但这次是被广告图片所吸引,感到看上去很漂亮,没想到为了这么一次‘心动’,就要多花18元,实在不划算。”

记者查看了多家热门明星款的买家评价,发现有不少网友反映,明星款的衣服“没有看起来的华丽丽”,“有点薄,感觉有点次”,不过,因为价格便宜,很多网友对这类问题表示宽容,认为以如此便宜的价格买到明星穿过的款还算值得。由于退货买家无法给商家打分评论,因此要维权也经常“投诉无门”。以《暮光之城》男主角的仿版大衣为例,已购买者给出的评论中有不少如“不愧是明星穿的,就是帅!”的好评,也有网友批评其做工粗糙,扣子钉得不牢,有的反应尺码太大,质地比较薄。而这些网友均是在收下了衣服才能发出批评。

律师仿版涉侵权,原版维权难

广州盈科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表示,生产和销售仿版服装属于违法行为,网店和实体店销售仿版衣服,侵犯了原作者版权,不过普通消费者以消费为目的购买仿版服装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要原版版权所有者能证明仿版的衣服与原版衣服样式相同或基本相同,无论面料是否与原版一样,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汤律师同时指出,版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是否追究侵权者责任首先要看被侵权者是否提出诉讼。“很多大牌都是国外品牌,他们要来中国维权是相当麻烦的。因此让不少人钻到了法律的空子。”汤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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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项仙娥 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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