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
老幼有别是购物团潜规则
“因为我想考个导游证,所以最近挺关注旅游法规的。11月出台的《规定》中不是有一条禁止乱加价的条例吗?为何还依然要对21周岁以下另外加价呢?”无奈之下小王给YOYO帮办打来电话。
带着小王发现的问题,YOYO特意对杭州市中国旅行社进行了一次暗访。以同行人中有不满21周岁的年轻人为由,对其台湾加香港团、香港团进行了一次价格询问。业务员解释称,香港游不满21周岁无床位、需加价,是由当地地接社所规定的。而一些境外游也有不满18周岁另需加价的规定。
而仔细翻阅“魅力台湾+动感香港6日游”的行程单后记者发现,为期6天的行程实则只有4天半(第一日下午抵台,第六日早餐后送机)。而在这4天半中,竟有8个经语言模糊化处理的“购物点”,包括:参观珊瑚博物馆(约1小时,可购买当地特色珊瑚),参观土产店(约1小时)和台北免税店(约1小时),途径台湾有名的阿里山高山茶厂(约1小时),前往高雄钻石店(约1小时)。抵达香港第一天更可称为“购物日”——参观珠宝展厅(约90分钟)、手表专卖(约90分钟)、逛一逛百货店(约90分钟)等。
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没有相关规定限制购物点数量。作为购物团,特别是香港购物团,对小孩、老人加价已成为旅游业界的“行规”。就算不在旅游价目上清晰标明,但也会以21周岁以上拥有8折优惠,60岁以上9折优惠,21周岁以下无优惠等方式进行变相的出游加价。
律师支招:
先加价游玩再要求退还
对于加价问题,作为游客的我们真的只能“束手就擒”、“任人宰割”吗?YOYO立即咨询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师兼浙江四海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傅林放。
傅律师说:“香港当地的旅行社与旅游者并不存在直接关系,因此旅游者不受当地规定束缚。合同是与在杭旅行社签订的,其标准必须符合大陆相关法律条款。而21周岁也不能算作小童,这是一条自身就存在缺陷的不合理条款。”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也明文规定: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以及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的费用,旅游者都可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
要是旅行社以种种理由拒绝旅游者报名参团,旅游者又应该怎样维权呢?傅律师为大家提供一个巧妙的办法——先加价游玩,再要求退还,但不过这招纯属无奈之举。“如果怕不加价而错过出游机会,那就先加价出游,等游玩回来再向旅行社要还不合理收费,若旅行社不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你手上要掌握相关证据,能证明团款之外所付的1900元是因为行程单上这一条而额外多花费的。消费者花费的诉讼费也可在胜诉后要求对方承担。”
YOYO小提示
报团别只看价格
相同的目的地,出游价格却比常规游线低20%以上,吸引力固然大,但绝不能在廉价的背后忽视风险的存在。业内人士透露,团费低,相应的服务品质就会有所降低,自费项目就会有所增加,增加自费景点、前往购物点、自费娱乐项目……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仅仅只是诱惑的幌子。报团出游,仔细看清出游景点自费与否,指定购物点时间长短、有无“等”字,责任条款是否有推卸推脱之意,住宿、用车星级标准等,才能使你真正拥有实实在在的高品质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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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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