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成第六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10年12月23日 09:14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橘仔落水万丈深,一半浮来一半沉。妹你沉来沉落水,莫要浮起动郎心。”上周末,第四届中国(梅州)国际客家山歌文化节的重头戏——“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向来自世界各地的嘉宾乡贤奉献了一场原生态的“非遗”盛宴。

据了解,广东梅州是继闽南、徽州、热贡、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的第五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客”遗产要成“客”优势

正如梅州市委书记李嘉所说,有客家山歌的地方,就有幸福快乐;有客家文化的地方,就充满了激情和希望。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落户梅州,丰富了梅州作为全世界客家人精神家园的内涵。

梅州是客家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和客家文化向外传播的核心区。全市现有6处国家级、21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位国家级、13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个国家级、7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181处文物保护单位和51个自然保护区。

近年来,为了发挥好这笔“遗产”价值,梅州成立了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先后设立了15个客家非物质文化综合展示点,建设了“非遗”资料档案室和“非遗”网站。同时,创作排演了山歌剧《等郎妹》、广东汉剧《尘埃落定》,大型民俗风情歌舞《客家意象》等一大批艺术精品;建成了叶剑英纪念园等一批客家文化基础设施;通过举办两年一届的中国客家山歌文化节、启动“客家山歌手培养战略工程”等措施,培养山歌大师和山歌新秀。

“实验区”要成“示范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的良性循环机制,成为一个和谐并充满活力的民族文化生态整体。

按照规划,梅州将以“保护为主、活态传承、合理利用、重视发展”为总体思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群体为主体,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以文化空间和“文化质”为保护重点,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如何借力客家文化,助推梅州的绿色经济崛起?深圳市文联专职副主席杨宏海提出,梅州应以客家为根、以传播为媒,充分利用互联网培育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将客家文化的影响力放大。台北大学教授丘昌泰也献计梅州,应将“体验”和“创意”两个概念融入客家文化产业中,包装营销。

梅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泽君表示,下一步的重点是编制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以法规的形式开展保护和传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实验区”建设成“示范区”,进而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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