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来港旅游的安徽张氏夫妇2月5日疑因被强迫购物问题与友佳旅行社女导游发生争执打斗,三人被香港警方控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相关案件于2月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7日中午宣判:涉案三人各获准签保1000元港币及守行为12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7日表示,对于日前发生的内地游客在港旅游期间和导游发生街头争斗事件感到非常遗憾,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了香港旅游业界的声誉,特区政府会密切跟进。
刘吴惠兰说,特区行政长官去年的《施政报告》已提及需要就香港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作全面检讨,现在对检讨范围及工作计划已有初步构思。经济发展局和旅游事务署将会向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与立法会议员讨论。
刘吴惠兰说,事件发生在旅游业议会“十招”旅游新规管措施正式生效之后不久,更加凸显出执行这些规管措施的必要性。
刘吴惠兰提到,香港旅游业议会当日已正式去信涉事的友佳旅行社,要求在14日内提交全面报告。
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表示,报告内容包括友佳旅行社与内地组团社的合约、导游薪酬相关合同等。拿到有关文件后,会与国家旅游局核实确认,最重要的是友佳向内地组团社收取了多少钱,如果是低于成本价接团,变相零团费甚至负团费,便属于违反指引,会交由旅游业议会下属的规则委员会跟进。
据悉,香港警方当日在庭上并未提供证物起诉。张氏夫妇在判决后通过代表律师发表声明,表示在港短短数日内经历甜酸苦辣,但事件已得到圆满解决,感谢香港各界朋友的关怀。代表律师说张氏夫妇将在7日下午返回内地。
为使入境内地团规范化和香港旅游业走向“健康化”,并让内地来港游客享受更好的旅游服务,香港旅游业议会去年底推出“十招”措施并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十招”措施包括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一团一导游”制度,以及旅行社必须聘用有证导游,并向其支付底薪、出团费等服务酬劳,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费;导游如果发生强迫购物行为,所属旅行社要负连带责任;旅行社须向入境团旅客发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和导游的名字和联络电话等。(王海清 史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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