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双方纠葛已久
据公开资料显示,1828 年,始创人王泽邦(乳名王吉)在广州十三行靖远街开设凉茶铺,经营水碗凉茶。王老吉随后声名远播。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品牌归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自1997年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后于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
问题就出在续签的合同上。当时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签署了商标的延续授权书。但双方后来发生纠纷,广药集团认为该租约是无效的,给加多宝的租约是在2010年5月就到期,目前已经向加多宝方面发出终止授权律师函。但加多宝则认为,李益民签下的合同是有效的,租期应该是2020年。
2007年至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罐装饮料市场销量第一,成为“中华饮料第一罐”。2009年2月,加多宝集团正式成为广州2010年亚运会高级合作伙伴。
附:“红绿之争”大事记
2010年11月10日 广药集团在北京宣布旗下“王老吉”品牌价值评估为1080.15亿元
2010年11月12日 加多宝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澄清声明,商标之争浮出水面
2011年3月22日 王老吉传人王老吉药业董事长王健仪首度对外发声支持加多宝
2011年3月23日 广药集团称欲终止王老吉商标租赁
2011年3月29日 广药集团承认已将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广粮实业生产经营
2011年3月30日 加多宝称广粮实业新品王老吉固元粥侵犯其包装、装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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