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 小心半夜光临的短信
老婆将老公诉诸法庭,她拿出的证据有三份:一是老公的手机,手机里面有同号码手机发给他的多条短信;二是移动公司提供的书证,证实第一份证据中发手机短信的两个手机号码开户者分别为老公和短信同号码手机拥有者;三是医院出具的自己患有轻微神经官能症的《病情证明书》。
最后,尽管经过法院调解,两人终于冰释前嫌,不过,在我看来,这条短信恐怕是钻进了两人的婚姻里去了,一辈子也莫想抠出来。
如今手机短信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会交流方式,现实中,它不仅会引发不少纠纷,而且还作为新兴证据的一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个律师朋友介绍,依据我国法律,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形式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客观存在,具有证据效力。但是,由于手机短信容易被删改,且被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同时容易出错,因此,法律将手机短信归入间接证据。间接证据相对而言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所以,手机短信只有成为证据链中的一部分之后,才能成为证据。
“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手机短信的这一特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律师朋友说。
他说得冠冕堂皇,我心里却深深为男人们捏一把汗:手机到了半夜最好关了,万一关不了,千万要记得调成震动,好好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否则,那条深夜光临的短信,要么破坏你的家庭,要么出了你的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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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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