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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旅游后付款试水失败 多重因素难保商家"甜蜜"承诺


来源:东方网

先旅游,后付款,可以得到一份16项承诺书,有一项不达标,赔偿300至500元,超过二项以上不达标,可拒绝付款。首批体验了“先旅游后付款”出境旅行团的132名游客近日返沪,其中一人获得赔付。然而事实证明,“先旅游、后付款”仍旧只能是个例。

据《劳动报》报道,先旅游,后付款,还可以得到一份16项承诺书,有一项不达标,赔偿300至500元,超过二项以上不达标,可拒绝付款。据了解,首批体验了“先旅游后付款”出境旅行团的132名游客近日返沪,其中一人获得赔付。不少市民表示,“先旅游后付款”确实有效提升了服务品质,希望更多旅行社能够效仿。然而,因线路选择限制多、旅行社现金周转压力、维持高品质服务难等问题,“先旅游、后付款”仍旧只能是个例。

首例赔付已诞生

据悉,申城首个“先旅游、后付款”出境团为大通旅行社推出的3晚4天的“皇家加勒比豪华游轮海洋水手号”济州之旅,得到赔偿的是市民王女士。

3月20日下午,王女士正随团队在码头集中办理登船手续。当时,码头上聚集了近千人,她致电领队,打算领取护照和船票,但电话迟迟没有打通。最终,她找到了旅行社的现场紧急联络人,在后者陪同下,王女士顺利地登上了船。

“王女士打电话时,领队正好在为游客发船票,声音太吵了,没听到手机铃声。”旅行社总带队严盛絰作出了解释。虽然事后,该领队向顾客表达了歉意,但根据“承诺书”中“服务承诺”的款项,旅行社还是赔偿了顾客500元。

对此,王女士表示满意,并在回到上海后付清了款项。

离市民期待还差一点

不缩短景点游览时间、游轮上有全天的中英文服务员、用餐环境干净卫生……笔者见到,这份“先旅游、后付款”的承诺书上共分“岸上观光游览、游轮、服务、用餐”四类,总计十六项。据大通旅游负责人何一伟介绍,承诺书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究竟承诺书是否满足了期待,市民仍有不同声音。

年逾六旬的樊月珠是这次132名游客中的一员。她称,这次体验和之前很不同。“游轮上人很多,也不能用手机打电话,但我们总找到自己的领队。”她告诉笔者,根据“承诺书”,每天上午9时到10时,领队都会在5楼等候回答问题,晚间睡前也会有一通电话,让人“很放心”。

但采访中,也有不少市民指出,承诺书中绝大部分还是硬件设施和游轮本身服务的承诺,如,游轮上有全天的中英文服务员、配套的免费娱乐项目等,旅行社真正的突破很少。“自己玩也能享受到这些,我希望旅行社在‘软件’方面再多一些努力。”刘先生说道。

推广暂不具备条件

“先旅游”能帮助招徕游客,“后付款”能保障优质服务,可谓双赢。但这种看似不错的旅游模式却“叫好不叫座”。据悉,西安南京等地旅行社“试水”已宣告失败,申城多数旅行社也普遍表示暂无推出的计划。其中,旅行社承担风险过大、线路选择限制多、现金周转压力大,都是其中的原因。

上海国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样的模式下,如果碰到恶意拒不付款,旅行社只能认栽,没有其它办法。笔者了解到,去年南京旅游集散中心的试水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一条桐庐瑶琳仙境二日游的线路,现金回收资金不足10%。

除了资金风险,线路选择面也十分有限。“上海周边游没问题,可以派出自己的导游,但远一点、有地接的,不可控因素就多了。”何一伟坦言,之所以选择游轮是看重了它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而一般的长途线路则可能会遭遇飞机延误等种种问题,因此难以做出“承诺”。

[责任编辑:郭小璇]

标签:先旅游 后付款 出境游 旅行社 凤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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