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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8万卖出生4天孩子 受审称养不起(图)

2013年12月12日 11:23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洋

■ 追访

 

收养人为何未被追究刑责?

庭审,本案公诉人顺义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官任巍巍介绍,根据“两高”出台的关于买卖妇女儿童相关司法解释,收养人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责任。虽然对于“轻微情节”没有进一步解释,但在实践中,“情节”是针对对孩子的态度上面。

“侦查机关到收养人王女士处办案发现,王女士经济条件很好,对孩子也较好,没有虐待情况出现,其家庭适合小孩成长,因此未追究王女士的刑事责任。”任巍巍称,鉴于被告人贾小平不想要回孩子,目前孩子仍在王女士处收养,且已经上了户口。

据了解,王女士曾因流产失去过一段婚姻。再婚后,好不容易再次怀孕成功,但又遭遇再次流产。担心再次离婚,她决定瞒着丈夫收养一个孩子。此时,王女士看到了贾小平的帖子,因预产期和贾小平女友一样,决定收养孩子,并答应给8万。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贾小平 孩子出生 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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