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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孕妇医院产子身亡 孩子胎死腹中

2013年10月09日 15:06
来源:中新网 作者:周亚强

中新网泸州10月8日电(周亚强)今日凌晨3时许,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一名孕妇在该区妇幼保健院产子过程中死亡,孩子不幸也胎死腹中。家属称,生产过程中医生并未完全到位,并将医院围住讨要说法。记者在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当时有三名医护人员参与了抢救。

据龙马潭区卫生局通报,这名36岁的孕妇于10月6日住进该医院,之前也一直在这家医院进行前期检查,也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7日晚上8时许,家属发现孕妇羊水破裂,并出现阵痛。经家属同意,医院决定对其进行无痛分娩手术。

8日凌晨零时许,医院安排好手术医生准备手术。其后,孕妇在手术门口突然出现胸闷、口吐泡沫等现象,并随即倒地。不久,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妇产科和急救科医生均赶至该院进行了会诊,但孕妇最终还是于凌晨4时零9分因抢救无效死亡,腹中的孩子也未能保住。死者家属称,在前期的救治过程中,医院并没有妇产科医生,只有两名护士和一名麻醉师介入。

对此,龙马潭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调查,医院当晚是有值班医生的,而且值班医生也参与了救治。记者在医院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大约2点50分,孕妇开始出现不良反应,三名医护人员开始进行救治。2点52分时开始输氧,2点53分推入手术室。对于三名医护人员的身份,医院称分别是妇产科医生代某、麻醉师石某和护士刘某。

为了向医院讨要说法,家属在医院门口摆放了花圈,并拒绝将尸体运离医院,引来大量市民围观。而今年6月,泸州市政府曾以政府令1号颁布了《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立即通知患者家属将死者尸体移送太平间或在12小时内移送至殡仪馆,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医疗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进行尸检明确原因,并按照规定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

[责任编辑:董俊杰] 标签:孕妇 医院进行 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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