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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2020年前实现异地办生育证

2013年12月10日 11:5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吴婷婷

未来,我国的看病就医、医保结报将更加便捷。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前,我国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整合共享,全国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意见同时指出,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去年12月3日,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简化流动育龄夫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即人们平常所说的“准生证”)。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这一办法再次提出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发布的《意见》指出,至“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以区域为重点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在试点地区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根据《意见》,医院信息化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实现医院内和医院间信息共享, 以远程医疗推进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新农合信息系统将加快完善,实现跨区域即时结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意见 生育证 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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