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 这让亲情变更淡?
我不太赞成新《老年法》
我不太赞成新《老年法》是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规定。要知道,儿女自有他们自己的难处,在这个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一不留神你就得被淘汰。谁家的老人愿意自己的孩子在这个社会中被淘汰呢?现代年轻人有他们的生活,他们有空的时候他们自会来看望父母的。对于有孝心的孩子来说,不一定非得天天守在父母的身边才是尽孝,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尽孝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但无论怎样变化,我总是觉得,这种传统美德靠的是自觉自律,如果靠的是法律的规定来尽孝,我觉得那就是亲情付费,是一种戴着枷锁跳舞的别扭的亲情。它必然会使年轻人在心中产生一种抵触情绪,觉得这不是自己必须做的,而是法律规定的。这样的亲情,还会涌动着欢笑,还会是原来令人怀念的亲情吗?这样入法的亲情,只能让亲情尽孝变成了一种非得执行不可的任务,变得一种机械的格式化的行为。这样的亲情,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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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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