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你曾经“被分手”过么?
不愿意主动开口提分手
最近听到身边几个分手的故事,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宁可人间蒸发、避不见面,也不愿意主动开口提分手。于是,现在定义分手的方式往往来自于“失去联系超过一周形同分手”、“三天不回电话不回短信等同于分手”、“明明没事却两周不约会不见面不上床形同感情失效”??拜科技发达之赐,所以总是听到许多人用msn分手,手机短信、网络留言提分手。
更多的人是看到八卦新闻、对方Blog、交友网站或是其他人的相簿、他的msn昵称,听到路人甲告诉你对方已经宣告单身,才知道自己已经“被分手”了。甚至很多人是看到自己的男友交了新女友,甚至是他的新女友问她:“请问你是谁?”之后,才恍然大悟俩人已经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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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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