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的人总在婚后出现”,这是许多亚偷情分子的感慨。
当一个婚姻中人,突然在婚外发现令自己心动的人,就有两种情况可能发生:与她/他擦肩而过,忍住内心的不甘;要么,和这个人发展出一段恋情。
在中国人对于婚姻关系的评价和对婚外男女关系的评价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今天,似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后一种方式,他们保持着适当的理性去与婚外密友惺惺相惜。
李致远(化名)和小慧(化名)的爱情就是这样发生的。一个下午,李致远正趴在图书馆的桌上查阅一本馆藏书。一个女孩走过来坐在他身边的座位上。他无意间发现这个女孩在大冬天竟然光着脚,皮肤白皙,穿着一双淡紫色的高跟鞋。他开始打量她。然后,他借故和她说话,并在离开时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晚上,他给她发了第一条大胆的短信:你真的很漂亮。“后来,小慧告诉我,她收到短信的时候,大笑,并把这条短信给她老公看。她老公说,这小子可真大胆,不错!有魄力!”
接触多了,一个下雨天,李致远吻了小慧。后来见面时,李致远曾经向小慧提出,如果她愿意,他们可以做更亲密的事,但小慧拒绝了。
“我们这算是偷情吗?”李致远不知道该如何界定他和小慧的这种亲密关系。
亚偷情的界限
偷情,自古以来,就是一顶不道德的帽子。古时候,人们把这种行为叫做通奸。对通奸者的惩罚,在任何一种文明形态下,都是极其严酷的,尤其对于女性。长期以来,对于偷情这个概念,人们已达成普遍共识,核心是“性”。但“性”又是什么?
显然,小慧并不把拥抱、亲吻之类的亲密举动视作两性关系的实质之变,因此,她可以容忍这些。小慧曾经对李致远说,以他们目前的状况,她还可以面对老公,而一旦发生了关系,便不会觉得坦然了。事实上,小慧把性理解为只能和自己老公发生的,只要把持住这个界限,那么她就不会有太大的道德焦虑感,因为她在这个层面上,保持了对丈夫的忠贞。
小慧是70年代出生的女性,这一代女性对性的理解是什么呢?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所副所长黄盈盈博士,两年前曾经就“性”这个词所包含的内容,对几十位70年代出生的女性做过一次调查。访谈中发现,在两性身体接触方面,与性有关的内容,由浅入深依次是:拉手、依偎、直接触摸臂和腿、隔衣触摸乳房、接吻、深接吻??近20项,直至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尽管对于什么是‘性’,不同的女性有不同的理解,但所有的女性都认同‘最后一项’是‘性’。”黄盈盈说,“而对于身体方面的其他任何接触,并没有得到所有女性的认同。”
由此,许多人认为,只要不超越最后的界限,偷情便不会成立,因为实质性的变化还没有发生。
对性的理解之所以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人们对于亚偷情界限的确定。亚偷情是一个颜色渐次变深的彩色光谱。颜色深到什么程度仍然算做“亚”,似乎可以用偷情的标准来衡量,也就是发生了实质性性关系,正如小慧理解的那样。然而,“亚”的暧昧色彩又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的呢?
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博士丁建略认为,古今中外,都会对爱恋关系赋予一个明确的性接触标签,“这是因为性接触可以判别男女关系的性质”。而对于什么样的男女关系贴上什么样的性接触标签,这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是不一样的。
“在中国古代,这个标签是牵手。”丁建略说,这叫私定终身,牵手总是发生在恋人之间,一般男女关系之间要保持“授受不亲”。因此,有这样的故事流传下来,一位贞洁女子,因被男人触碰了胳膊,而自断手臂。牵手,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而在当下的中国,丁建略通过大量访谈发现,多数人认为接吻是确定爱恋关系的标签。“多数的被访者都认为,发展到接吻如果还不算恋爱,那么,那个人一定是在‘玩’,不是认真的;也有少数人认为,接吻不能确定恋爱关系,只能说明他们的关系比较亲密了,做爱了才算确定恋爱关系;如果做爱了还不算恋爱关系,那么只能说明是逢场作戏了。”
从古代人的牵手到现代人的接吻,爱恋关系的性接触标签提高了。“这意味着男女之间的拥抱已经不作为性接触来对待了,而被人们认为是表示亲密;但是,它的确又是性接触,因为男人都不愿意别人抱自己的老婆。”丁建略说,“于是,牵手、拥抱成了介于表示亲密和性接触的模糊地带,这导致了很多社会现象,比如暧昧。”
以此类推,于是从性接触这个层面上看,从接吻这个标签“爱恋关系”的位置,到发生实质性性关系这个标签“偷情”的位置,中间的十几个过渡项,便构成了颜色深得有些发黑的亚偷情地带。
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情况越发复杂化了。近年来,“网恋”、“网婚”、“网上激情”成为一些赶时髦的人追捧的新事物。那么,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偷情和亚偷情的概念还成立吗?如果成立,它们的界限又在哪里?网上性行为是否也像现实性行为一样,被认为是两性关系的实质之变?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绥铭认为,到目前为止,所谓互联网之性,仍然要依靠主体的自慰,才能最终达到性高潮。“无论是看黄还是裸聊,如果自己或者双方不进行自慰,”他说,“那么所谓的‘数字化的性’仍然仅仅是一种针对主体或者双方的外来的心理刺激,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人际性行为相去甚远。”
黄盈盈博士的研究也表明,在70年代女性对性概念的理解中,两个人之间的实体的身体接触是最典型的性的内容,想象的两个人之间的发生的性行为虽也属于性范畴,但与自慰在同一个层次上。
这也就是说,一般地,人们不会因为自己或自己的配偶在网络上与其他人发生“网上激情”而认为这是在偷情。然而结合具体的关系情境,情况又有所不同。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博士丁建略认为,如果双方不认识,也不想认识,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自慰;但如果双方认识,或者渴望认识,期待现实中的接触,那性质就变了,变成不忠了。“因为这个时候,虚拟的性行为会促进现实中性接触的程度。如果在虚拟世界中达到了做爱,那么在现实中,拥抱接吻就可以自然发生了。”
因此,虚拟世界的性接触,要考虑到其转化为现实中性接触的可能性,才能判断此人是否具有偷情意图或亚偷情意图。至于界限,也最终要以现实中的性接触程度来判断。
当然,以性接触程度来界定的这个亚偷情地带,只是依据现有研究的一种推论,不可能得到每个人的认同。如果一个妻子/丈夫,根本不能容忍对方精神上的出轨,那么,何谈性接触?即便可以容忍对方精神上的出轨、适当的性接触,那么,对于性接触又可以忍受到什么程度,也是因人而异的。
因此,亚偷情的界限在哪里,直接取决于亚偷情者的妻子/丈夫的容忍度,以及夫妻间的协商。比如有一派女性主义者,他们主张在夫妻间签订家庭协议,大意是你不要干涉我去婚姻之外寻找伴侣,我也不干涉你。如此一来,婚姻的传统涵义就不复存在了,偷情的概念从根本上被颠覆,更何况亚偷情。
婚姻没有成为亚偷情的樊篱
一位叫刘爱民的心理医生说,外遇,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在婚姻中没有得到足够的亲密关系而移情向外的。这是被动原因。主动原因则关系到当事人对“足够”一词的理解。显然,“足够”是一个主体体验色彩很浓的词。对于每个个体来说,“足够”的容量可能相同吗?追求“足够”的过程可能有止境吗?
从本刊的调查中看,很多人并不是因为婚内不幸福才去亚偷情的。
事实上,偷情和亚偷情的欲望基础是一样的,往往都根植于人类对亲密的渴求,而且这种渴求往往都是没有止境的。当然,每个人对爱情、情欲的需求也有着天生的不同。有的人欲望不强,而有的人则具有泛情特质,容易被情感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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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炎迅 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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