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窗帘因存在勒死儿童风险在北美地区召回,但在中国并不召回。针对宜家这种“不平等”的召回措施,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郎丹柯近日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博文,对此进行抨击。
郎丹柯在博客中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应享有同等的交易条件和国民待遇。宜家在产品召回的问题上“学习”东芝笔记本电脑、三菱帕杰罗、丰田汽车,这种做法是在玩弄中国消费者的感情,让消费者无法接受。
郎丹柯认为,在消费者的安全权前,一切的借口都是苍白的。当产品存在潜在的威胁,尤其是威胁到儿童的生命,不能仅仅以“按照安全使用说明来使用”来免责。就这次召回的窗帘而言,设计者显然没有考虑到拉绳的高度会对儿童带来威胁。根据我国《消法》,对于儿童等不适宜的人群,企业应在销售中明确提醒消费者,否则就侵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即使告知仍不能免责,因为不可能禁止儿童进入安装有这种窗帘的房间。
郎丹柯还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产品召回细则,对于已发生侵权行为的企业,应进行沟通与约见,对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
宜家回应
窗帘没问题 退换可协商
记者昨天致电宜家家居客服,客服人员称,窗帘本身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之所以在北美召回相关产品,是企业自愿配合北美地区相关协会的规定。在中国没有召回,也没有召回计划。至于退换货一事,需要消费者到购买的商场进行协商。这种说法与此前宜家中国区公关经理许丽德的表态几乎相同。
对于宜家所谓的退换办法,郎丹柯认为是对召回责任的逃避。
事件回顾
危险窗帘召回内外有别
据报道,知名的国际品牌宜家日前宣布由瑞典宜家所销售的三款窗帘因疑似存在拉绳勒死儿童的风险,日前已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达成自愿召回计划。据悉,宜家将召回在北美市场约336万个此类“危险”窗帘。被召回的三类产品在中国,包括北京的宜家商场都有销售,但在中国市场并没有召回计划。(记者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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