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当慎重
我的忘年交老王今年65岁,3年前老伴病故后,他先后找了两位后老伴,皆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性格不合,因琐事吵闹不休而离了婚。他不仅没有得到黄昏恋的幸福,心情反而更加苦闷,伤透了脑筋。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年人再婚同青年人恋爱结婚一样无可非议,且受到法律保护。在离异或丧偶后产生孤独、失落感,这是正常的。但是有些老年人为填补内心的孤独和空虚,往往求偶心切,以致不顾双方的性格、志趣等诸多方面的差异,草率恋爱,草率再婚。在这种“闪电式”的结合中,有的老年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相处没几天就搬到一起,过着非法同居的“夫妻”生活;或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一样,玩够了就“散伙”。
晚年之恋,被人们称为“黄昏恋”。为了使“黄昏恋歌”如诗如画,笔者认为,老年朋友再婚当慎重。一是再婚前应全面了解对方,不能仅听“牵线”人的述说,自己应对所要选择的配偶进行调查了解,切忌偏听偏信。二是再婚前应进行“黄昏恋”,不能饥不择食,急于求成,切忌为了填补内心的孤独而草率完婚。三是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切忌图省事、走捷径。
另外,还要正视自我,体谅对方,做到以诚相待,相互体贴。一旦有了意见和分歧,要多谈心,多做自我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样就会减少摩擦,营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唱响和谐的黄昏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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