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联名买房最好先约定
2010年10月20日 06:15 重庆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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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联名买房最好先约定

茗茗的故事又给婚前联名买房敲了一警钟。婚前联名买房合适吗?

蒋女士(70后,已婚,会计):合适。只要真诚相待,都要结婚的人了,一起买套房子也是很美好的事情。个人觉得,是否结婚该慎重考虑,一旦考虑清楚都认定这个人了,那么婚前买房就不需顾虑了。

赵洋(80后,未婚,零售商):尽量不要。现在好多人婚前都还要进行财产证明,就是怕今后万一分手了扯不清,何况这种婚前联名买房。大家一清二楚的比较好,万一分手了也不会产生经济纠葛,好说好散。没分手当然更好。  

胡书春(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律师):婚前联名买房,一旦两人感情破裂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因为是婚前行为,所以无法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能根据民法,适用合伙购置财产的有关规定。婚前买房分割起来确实比较麻烦,要想避免费神的纠葛,建议最好事先对房产所有权及其比例进行约定,而且是书面约定为好。像赖星和茗茗这样无约定的,一旦产生纠纷就只能看双方举证,根据各自对财产的投入状态和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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