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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乘坐豪华游轮到韩国济州岛旅游的44名中国游客脱离旅行团,韩国警察已着手展开调查,其中33人仍然下落不明。
韩国法务部济州出入境管理办事处和警方10月17日表示,当天上午,乘坐意大利游轮“歌诗达经典”号抵达济州岛的游客中,有44名中国游客(男30人、女14人)擅自脱离了旅行团。
其中,11名游客在酒店被发现,目前临时受到出入境管理办事处的保护,但其他33人下落不明。
韩国济州出入境管理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脱团的中国游客收拾行李时把护照留在游轮上,据此判断,他们可能计划在韩国就业。警方表示找到其他33人后,将会采取强制驱逐出境措施。
“歌诗达经典”号10月15日从上海承载1311名游客到济州,目前已经返回上海。
据悉,这是首例中国游客乘游轮在济州入境后擅自离开旅行团。
法律看点
1.在此次出逃事件中,44名出逃的游客所参团的旅行社是否要承担责任?
2.游客出逃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44名游客在被韩国驱逐出境而回国后,他们是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旅行社
发现脱逃不及时报告
暂停出国游经营资格
国家旅游局新闻处相关负责人称,游客发生脱逃事件,对个人和旅行社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处罚,会严格按照《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该办法第22条规定,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旅游团队领队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组团社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有关事项时,组团社有义务予以协助。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孙景伟律师解释,根据该规定,若领队在发现旅游者脱逃后不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韩国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旅游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对领队可以暂扣其领队证,对组团社可以暂停组团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情节严重的,还要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未串通脱逃者不担责
但对业务有一定影响
记者采访了有大量出境游业务的中国青年旅行社,该社负责人称,如果旅行社在办理旅游手续时尽到了审查义务,并且没有和脱逃的游客串通,在发现游客脱逃时马上报警并且通知行政主管部门,那么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发生游客脱逃事件对组团社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今后该旅行社再到相应国家使馆办理旅游签证时可能就会遇到麻烦,对其业务会有一定影响。
专家解读
处罚·个人
游客滞留不归
将被吊销护照
对于游客个人的处罚,孙律师说,《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规定,严禁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
除此之外,游客出逃行为也违反了我国《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第12条也有规定:严禁滞留不归或从事非法移民活动。
旅游者因滞留不归被遣返回国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其护照。
此外,对于非法出境的公民,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或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脱团属违约行为
或遭旅行社索赔
孙律师称,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9条的规定,旅游者有“不在境外滞留不归”的义务。违反了这一规定,旅游者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并有可能要赔偿旅行社实际损失。
所以,本次故意脱团的游客或将面临旅行社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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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日报》报道,从2008年3月份韩国对中国游客到济州实行免签证政策后,在济州岛入境后无端脱队的外国游客人数便开始上升,而其中“95%左右都是中国人”。
文/记者 那佳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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