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剧目申报工作启动
本报讯 2009年-201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申报工作日前启动。文化部将继续对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投入专项资金,进一步扶持和资助舞台艺术精品的创作和生产。
根据文化部日前下发的通知,申报作品包括大型作品与小型作品。其中,小型作品指戏曲小戏(非折子戏)、话剧独幕剧(非小品)、小歌剧、小音乐剧、小舞剧(非节目)等。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门类照该原则办理。此外,申报作品的首演时间与演出场次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首演时间为2000年1月1日以后,歌剧、昆曲累计演出场次50场(含)以上,其他作品100场(含)以上。2009年以来新创作的特别优秀作品暂不受场次限制,但此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入选作品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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