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财产公证比例高
2010年11月02日 13:42 解放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晚报记者 钱朱建 报道

“爸爸独自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早就应该找个伴,但我担心两个家庭重组,会不会产生很多矛盾? ”近日,网友YOYO发帖称,单身的父亲最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子,双方正商讨再婚。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半路夫妻”选择做婚前财产公证,以打消子女顾虑。宝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夫妻财产公证的数量正逐年上升。

网事回放:父亲要再婚引来网友热议

近日,家住上海的网友YOYO的一则求助帖引起了网友的热议。YOYO在帖子里称,父母从小离异,她一直跟随父亲生活。父母离婚后没多久,曾不断有人给父亲介绍对象,希望他能再婚。父亲担心YOYO受气,一直没答应。YOYO成家后,孤独的父亲才开始考虑自己的婚事。 “他想找个伴,我也理解,但我就担心他受骗。 ”对一贯老实的父亲再婚,YOYO很不放心。

不少网友表示,YOYO的父亲年纪大了,身边没人照顾肯定不行。还有网友支招,如果担心被骗,可以让父亲结婚前去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各自的财产归个人,即便相处不好,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纠葛。

在网友的建议下,YOYO陪父亲来到宝山公证处设在大华的办理点。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YOYO和父亲心里有了底。

记者调查:再婚夫妻财产公证比例高

记者从宝山公证处了解到,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咨询夫妻财产公证相关业务。不久前,一对再婚夫妻领证前特意来到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这两人离异后各自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女方名下有两套房产,男方名下有一套房产,双方约定,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方表示,这份约定对双方的感情没有影响,还打消了子女对父母再婚疑虑。两人还表示,等岁数大一点,还要到公证处立好遗嘱,对各自的将来的财产归属早做安排。

宝山公证处公证员朱慧萍接待过一对再婚夫妻,妻子是做生意的,因为资金紧缺,要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抵押来贷款,便来到宝山公证处做委托书。虽然这套房产证上产权人是女方,但因为是婚后购买的,属婚后财产,按规定必须要求男方也到场签字确认。

自己的房子要丈夫来确认,女方心里有顾虑。朱慧萍建议,可以做名下财产约定。女方又担心这样做丈夫不开心。朱慧萍于是又给女方的丈夫做思想工作,对夫妻间共同财产,双方既有权利也有债务义务。最终,男方同意公证,女方名下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没多久,丈夫因重病住进长海医院,公证员朱慧萍赶到医院为他加急办理了公证遗嘱。通过两次公证,再婚家庭极易碰到的财产纠纷迎刃而解。

业内说法:“半路夫妻”宜做婚前公证

“财产公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有利于新组建家庭的和睦。 ”朱慧萍告诉记者,随着社会发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保护日渐完善,公民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一般而言,再婚的“半路夫妻”积累的个人财产较多,家庭关系更为复杂,再婚前就男女双方的财产归属以书面形式或遗嘱形式作好公证,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有利于双方对子女权利的维护,也更能体现出对婚姻的理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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