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有俩妻
男子有俩妻
触犯重婚罪
问: 在深圳打工的陈某,与广西的妻子阿珍于2001年结婚,并有一子。但在2004年,他又与比他小9岁的阿恒相识,后在乐平镇民政所登记结婚,并顺利领到了三水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
白天他是一个女人的丈夫,是孩子的父亲;晚上,他却成了另一个女人的老公,还有一个即将降临人世的孩子。这样的骗局竟然持续了5年多。
这位先后结婚两次的大骗子昨日被结发妻子告上了法庭,并以重婚罪被判处。那么何为重婚罪?
答: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答复,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客观方面必须具有与之结婚的行为。
也就是说,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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