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和曾经潜伏的“上海科长”走到一起
男主角:张嘉(后改名李嘉和)
女主角:吴佩英
1950年,我参军后,到上海警备司令部政治部干部科秘书室当文书,虽说在教导团受过几个月新兵训练,但对部队的一切感到新鲜,包括他,隔壁办公的保卫科的科长。
那时部队未婚男同志很多,谈恋爱结婚要符合规定:28岁,营团级以上,他是上线的。我和同在一起办公的小杨有时会说到他,因为他太引人瞩目了:气度不凡,双眼炯炯有神,说起话来声音浑厚又洪亮,充满自信。谈政治,他会说马列原著;谈文学,他会讲高尔基、巴金的“三部曲”,说《红楼梦》 ,都有一套,对话题总是有掌控力。年岁大一点的女首长曾经告诫我们,你们以后不能找这样的男人结婚。他当年反特,穿西装住洋房出入百乐门,又这样有文化喜欢高谈阔论,靠不住的。我利用干部科近水楼台之便,曾偷看他在档案中写的自传,很传奇——他有过9个名字,曾是中国最好的中学省立上海中学的地下党支部书记,学生文学社“海燕社”的骨干,后逃避抓捕加入新四军,又长期以旅长卫士和连长的身份潜伏和平军,让敌军与根据地和抗日力量暗中合作,最后成旅建制起义。参加过淮海战役孟良崮战斗,渡江战役,最后打回老家上海…还曾英勇负伤。他的书法也蛮潇洒的。
1951年中秋,皓月当空。我秘书室的主任徐姐和其丈夫在上海警备司令部所在地多伦路上散步,正巧遇上他。徐姐便问:“今天什么日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溜达,不跟女朋友去聚聚?也不回家?他苦笑道,仙女还未出现,回家又怕父母问我找女朋友的进展”……
徐姐让他在秘书室的小范和我之间挑一个。他后来回忆说,你们俩都很漂亮,但我都未说过话,不了解。根据介绍,得知范母是日本人,怕以后文化和生活习惯难以相处。你呢,虽说父亲是地主,出身不好,但自己要求上进,已是团员。况且我父亲做生意,母亲在松江乡下也收地租,所以,我就选择了你。
我是学生兵,出身又不好,岁数和他相差7岁,级别更不用说了,所以以前一直仰望他,要不是徐姐从中做媒,根本不会和他谈恋爱。
1952年,“三反”进入第二年,提倡抓“老虎”(贪污分子),他因为刚解放在军法处时领导的那个组收缴了被抓特务的活动资金,有一些金条后来不翼而飞;或许也因为平时太惹人瞩目招致工农干部嫉妒,被怀疑贪污金条,停职遭受软禁,49天没有离开宿舍,门外整天有卫兵站岗,他被要求写材料。我开始时还想和他通信,但后来觉得气氛不对。他失去自由,经调查他抓获、教育后释放的特务到他自忠路给他母亲送了些精致的瓷碗,还有一个好看的茶缸,上面烧制了“您是灯塔”的字样,又被指敌我不分……
为自保,也出于一时的所谓革命觉悟,幼稚的我决定与他“划清界限”,于是既没有尝试去探视他也没有给他写信安慰。只是心里还是时时地思念他。
那时,我被送部队干校学习,住在青浦。因为出身不好,再回司令部干部科工作也不可能了,将留校当文化教员,情绪上有些低落。我回多伦路办公室取些私人物品,那时,因为查出原来是当年的会计做了手脚,偷了金条,所以他已被取消软禁。在走廊上,我遇见他,觉得他的意气不如从前,心里咯噔一下,很想和他说话,但一犹豫,就错过了。回来后很后悔。好在干校的夏政委是他的老战友,他找到我,说:“小吴啊,他是个好同志,经过战争和地下工作的洗礼,政治上没问题,你可不要不明事理就草率地把好端端的婚恋大事给毁了”。后来得知,那是他不怨恨我,反而找了夏政委。
“黑夜是爱情的白天”,经过了这一磨难,我们的感情更深了一层。1953年,经组织批准在温州结婚。当天,就在露天照相馆拍了这张结婚照。照片冲出来以后,大家看到了都说好。
几十年我们相敬如宾,从不拌嘴,“上海科长”总是让着我,向着我,一点也不对外花心。他和女同学女战友保持联系几十年,没什么出格的事情,她们都和我相处甚好。我的四个儿女都很优秀,生活很幸福。如今,回忆自己的婚恋经历,我真要永远感谢徐姐和夏政委,是他们,成就了我们的生活。
主题:命定的姻缘
男主角:陆兴生
女主角:周全妹
今天收到9月6日《静安时报》登载上海金鹰主办的“影像静安,我的婚恋时代”老照片征集。 (因9月6日与9月13日两份报纸一并寄来,所以9月20日下午才收到)。
我是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离休干部陆兴生,今年83岁,在静安区工作45年,对静安区深有感情,见报后我翻阅了老照片,其中在1948年4月21日结婚时的一张老照片,今寄上。
我的婚恋也很简单,我俩都是祖辈在上海的本地人,两家都有农田,我当时是大隆机器厂的机械技术工人,全厂100%都是男性,我爱人是纺织女工,相互不认识,经媒人向我母亲送来了“时辰八字”(即一张红纸上写了姓名和出生日期),母亲背着我请“算命先生”算“命里是否相配”后,再告诉我这件事。凑巧我准爱人的父亲也在大隆机器厂,是翻砂车间的高级技工,准岳父叫了几个同事背着我到金工车间偷偷地来看望我,事后他的同事也告诉了我。在双方家长的同意下,经媒人相互传递信息后约定了第一次见面。我由姐姐陪同,对方由母亲陪同在南京路“王家沙饮食店”碰头,我买了四碗“虾仁馄饨”,大家边吃边双方说了些家常事,实际上当时也没多讲,这就双方定下了亲,约半年后正式结婚。在这半年中我俩未正式见面,未谈过话,更未单独相约过,但在这半年中,岳父的同事多次约我,早晨等候未婚妻夜班放工路过大隆厂门口时,相互不讲话的见见面。
我1948年4月21日结婚,仪式是十分隆重热烈的,除因本地人村上同族亲友很多,在家办三天酒席外,结婚当天,我租用了八人抬的装满各式彩珠的十分漂亮的大红轿去接新娘。还请了24名穿黄色乐队制服的西乐队,市郊沿途一路要经过六七个村庄地吹吹打打,每经一个村庄,看的人特别多,场面十分壮观。结婚仪式在我家能容近百人的大客堂里进行,还请了证婚人。 (结婚证书上因有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故解放后未能保留)。婚后六十多年来,我俩双方恩爱相处,晚年十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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