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专电,“顾客是上帝”的口号喧闹了多年,其实消费者也就“3·15”这天才能理直气壮地顶起“上帝”的光环,其他时候,“上帝”们总要与或明或暗的“霸王条款”过招,还总以失败和无奈收场。但从11月13日起,这一结局开始改写。
13日,由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针对格式条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免除自己的相关责任,不得加重消费者相关责任,不得排除消费者相关权利。换句话说,消费者以后再遇到“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说法,就可以请出这把整治“霸王条款”的“尚方宝剑”。
宝剑出鞘,有人“应声而倒”。厦门媒体称,商家纷纷删除“最终解释权”,也有商家因宣称有“最终解释权”而被罚。通过行政处罚来增加企业的违法风险和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这是最有价值、也最值得期许的亮点。但更重要的是,在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面前,这把宝剑还够不够锋利?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还能否“反抗”,又该如何反抗?
上周除了“霸王条款”,一场“反式脂肪酸”的讨论又让“上帝”们担心起自己的健康。有报道称,从洋快餐到咖啡伴侣,或都含有反式脂肪酸;而食品企业称,“并非所有植物奶油都含有反式脂肪酸”“即使有含量也极低”。
历史总是惊人相似。“上帝”们又被普及一种化学知识。标准与监管再次陷入被动落后,产品质量要求再次“内外有别”,消费者又陷入“罗生门”的混乱与困惑中。按照以往的轨迹,这一讨论很快会偃旗息鼓,新的问题又会出现。为避免此类事件重演,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并就标准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正如专家所言,“提高透明度与公众参与性,有利于打破标准制订中的行业利益垄断”。然而,要真正变“被动”为“主动”,建立起科学的安全监管体系和信息公布平台,还任重而道远。(新华社记者 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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