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赴港“扫货”需盘算
2010年11月16日 05:24 长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年终赴港“扫货”需盘算

业内人士教你“应税”之招

韩玮

本报讯(记者韩玮)临近国外的“打折季”,喜欢到境外“扫货”的武汉市民这次可不那么轻松。在海关的54号令影响下,武汉市部分旅行社表示,香港自由行较往年淡了。

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但对摄像录像、微型计算机等20种商品不予免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手提包等,则全额征税。

中国国旅(武汉)出境部人士透露,从9月开始就出现游客投诉,今年9月底,从美国回来的游客飞香港,经深圳海关入境时,因其携带了一部iPad,被征税1000元。11月2日,两名武汉游客从日本回来,因携带4个上万元的Prada包,且未拆封,被武汉海关要求按15%征税。据他介绍,香港等地的“购物打折季”临近,像往年到了11月,很多年轻白领就开始谋划着12月去香港“扫货”,纷纷向旅行社打听行程,“今年咨询的变少了,因征税带来的影响或多或少会有”。

记者从武汉市海外、长江轮船海外、中南国旅等多家旅行社获悉,目前旅行社均对出境游客反复叮嘱不要买“大件”,比如购物金额最好不要超出5000元,此外,买奢侈品最好自用,带入境时将包装拆开、将吊牌剪掉,不要用于代购、送礼等,未拆封的物品较容易被征税。此外,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旅客最好能提供发票,如果不能提供,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如果以此征税,就太不划算了。 有出境购物意图的市民最好先上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做到心中有数。

对此,以购物为主的出境游目的地香港相对“很受伤”。很多消费者表示,为了单纯购物而前往香港现在看来并不那么划算,如果买个奢侈品,虽然比国内便宜一大截,但算上旅途费用及征税风险,已与国内价格相差无几,不少人已将出境血拼改为网上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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