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释引发热议 婚前首付贷款房成焦点
□晨报记者 高艳
“新婚姻法一出,老公变房东。”日前,伴随相关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出炉,这条签名被微博网友评论为“很给力”。
与此同时,各论坛里关注此事的网友们展开热议。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关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有人认为谁首付,产权归谁合理公平,能有效抑制投机结婚的现象,“靠结婚狠狠捞一票的时代要中止了”;而一些网友则认为,此规则对未出首付但共同还贷的另一方不太公平。
不少男性网友力挺这一规定,觉得这一规定可以纠正如今普遍让男方出资购买婚房或者付首付的风气,认为这可以保护父母的血汗钱。
有网友表示,如果这个法律实行了,女人就真悲剧了。等这法律实行后,他马上就结婚,婚前贷款买房,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婚后自己独立还贷,然后吃老婆的,用老婆的,总之除了房子首付以及还贷,其他所有的开支都花老婆的钱。这样将来离婚的时候,房子都全归自己。
女性网友对该条规定则颇感焦虑,其中婚前未付房子首付的主妇最悲观,认为“如果家里老公负责还贷,家用全部是女方负担”,或者“婚后女方一起参与还贷,但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就会“还了也白还”,因此感慨“新婚姻法一出,老公变房东”。
网友“棒棒阿糖”的提问颇具代表性:“是不是婚前买房子如果男的贷款了,婚后男女一起还贷的,但是(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如果离婚了,女方只能拿回她付出的那部分还贷的钱,但不能享受到房屋增值的那部分钱?”
有网友称新婚姻法的最新解释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一片抓狂!”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高艳
|
更多新闻
凤凰时尚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博客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