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玉琢
成都自同治、光绪以来就办有恤嫠局,它既是满清的新政之一,也是封建社会束缚寡妇的“牢狱”,所以人们又将其称为“寡妇院”,并一直沿袭到民国晚期。
恤嫠局设在市中心的骆公祠(原名子龙塘,后改为和平街),开设以来不知有多少寡妇在这与世隔绝的“女监”中,红颜凋零,终老一生。
在旧社会寡妇是不准改嫁的。1910年版的《成都府志》中,就有“俗耻再醮,寡妇再嫁谓之‘换家’,须拆墙破壁而出,不得经由正门”和“嫁必夜出,由娶者负之,脚不能履地”等记载。正是这些纲常名教,将寡妇逼得惟有守节,才算正道。但孤贫无助的寡妇,备受凌辱不说,且饔飧难继,也只能入住恤嫠局,方可苦捱岁月。
恤嫠局日夜紧闭的门上,挂有“男客止步”的告示牌,并横有一把大锁,非局长之命,不得开启。旁边另设一小门,由两名老妪日夜看守,专供管理人员进出。
恤嫠局定有苛刻的清规戒律:寡妇不得出大门,不得会见男性,不得穿红戴绿,不得读书看报,不得唱歌度曲……等等。生活上则数人合住一室,木板搭成的通铺可供坐卧,白天做工,如缝衣、做鞋、刺绣,自食其力;临睡前还得齐声背诵“节妇须知”三遍,方准就寝。
该局最初由上面委派一名候补知县主持,经费也还充足。到了民国时期,因战乱不断,预算减少,加上管理人员层层克扣,其状况差乱之极,甚至一日三餐也难以为继。
这情况被一胡姓南洋巨商知道后,于当年中秋节,特向成都恤嫠局、育婴堂、慈惠堂等慈善单位,每人赠送月饼四个。可是待发到这些贫民手里时,已克扣成“每人锅盔半块”了!
上面还规定,凡是进恤嫠局的寡妇,不得自行退出,带有孤儿的,须将孤儿交给育婴堂或托付给亲戚照料,只有到儿子长大成人,生活有着,方能由儿子领回奉养。但女儿或女婿均不得将寡母接走。
恤嫠局还闹出过这样的悲剧:有个年约30岁的妇女,在儿子9岁那年死去丈夫,因不堪堂叔堂侄多方勒索,又怕某些不三不四的邻居骚扰,万般无奈,只得将儿子送进孤儿院,自己住进恤嫠局。岂料,儿子不久病死,万念俱灰的她,只好悬梁自尽。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恤嫠局的寡妇大多是茹苦含怨离开人间的。
上世纪30年代末,宋庆龄、何香凝等到成都,曾指示妇协、妇联等单位对恤嫠局进行整顿,一面劝说和指导寡妇改嫁,一面改善恤嫠局的管理,并允许寡妇不必入内居住,每人发给牌照一具,可按月来局领款,每人每月可领折合大米二斗的钱,吃饭绰绰有余。
再后来,因社会进步,贞操、守节等概念逐渐淡出人们的观念,寡妇不仅有再嫁的权利,更有广交男友的自由,作为救助性质的恤嫠局,也因完成使命而退出历史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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