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2015-04-30 星期四 农历三月十二

凤凰卫视

北京公共场所“有屋顶”就禁烟征求意见

2012年03月27日 11:32
来源:千龙网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作为本市法规预案研究工作的首个成果,《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从今天起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www.bjrd.gov.cn)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稿进一步加大禁烟范围和处罚力度,提出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对违规吸烟个人的处罚额度也从现行的10元提高至50元以上200元以下。

建议稿不再采用现行法规中逐一列举禁烟区域的办法,而是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即可通俗理解为公共场所“有屋顶”就不能吸烟。

建议稿突出了“限定场所、加强引导、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控制吸烟工作原则。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禁烟或者限制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禁烟检查员,在禁吸烟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牌,对在禁烟场所或区域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并不得在禁烟场所或区域放置烟具和附烟草广告的物品。建议稿同时强化了公民个人直接要求禁烟区域内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等权利。

建议稿提出加大对违规吸烟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个人的处罚力度从现行的10元提高至50元以上200元以下,对单位没有履行禁烟义务的,处罚额从现行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是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一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有利于统筹整合立法资源,充分发挥立法机关、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合力,提高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有利于完善立法工作格局。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吸烟者对禁烟范围的扩大表示不满,认为侵犯了吸烟者的自由。主持专家建议稿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表示,这从另一方面来说是保护了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侵害的自由。部分赞同禁烟者对现行禁烟办法和新办法在实际操作中能否很好地执行表示担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对建议稿加重经营单位控烟负担表示担忧,部分市民对赋予个人禁烟权利可能造成直接冲突或纠纷表示担忧,还有烟草销售者代表认为规定每年的“世界无烟日”(5月31日)禁止销售香烟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应松年表示,专家建议稿到最的正式法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慢慢磨合完善。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分享到:
更多

0人参与  0条评论(查看)  

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

  • 快速突破口语教程
  • 在家轻松做纳豆
  • 21天练就一手好字
  • 颈椎病发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