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占里人
在森林葱郁、溪水潺潺、充满祥和之气的侗寨占里,你会发现,在他们传承下来的约定和古歌中本身就暗含了许许多多的关于原始朴素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话语。譬如:“家养崽多家贫困,树结果多树翻根”、“一株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崽多无用,女多无益;崽多要分田,女多要嫁妆;崽多无田种,女多无银两”、“七百占里是只船,多添人丁必打翻……”话语简朴,思想亦很朴素而又意味深长,据说,这种思想的产生最终起始于清朝中期。
据《从江县志》记载,占里侗寨的祖先原本是在广西的苍梧郡,后来由于连年的战乱和饥荒,他们被迫背井离乡,离开了自己的家园,并沿都柳江溯流而上,几经颠沛流离,终于来到从江占里这个美丽的地方,距今约有千余年的历史。
清朝中期,伴随着人丁的逐渐兴旺,寨里便经常发生因土地和林木砍伐等闹矛盾的事情,并最终导致器械相见的社会治安问题日渐凸现出来。于是,德高望重的寨老吴公从人与船、鸟雀与生态环境的利害关系中受到启示,进而联系到本寨的实际情况,诸如田土面积、森林的承载力以及人口的增长速度等。
他将全寨人召集到鼓楼下,将这一系列的利害公诸于众。寨中人仔细一思量,也觉得吴公的分析在情在理,决定一切由吴公来定夺。吴公遂立下寨规,占里的人口不能超过160户,人口总数亦不能超过700人;并且一对夫妇最多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而且还规定有50担稻谷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只有30担稻谷的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如有违规者,轻者将其饲养的牲畜强行杀掉烹煮给全寨人吃,以谢罪;重者则将其逐出寨门或由其亲属处以重罚。
这样一来,人口控制住了,矛盾平息了,治安稳定了,占里人的生活也跟着幸福起来了。而这一少有的寨规也随之被当作一种铁定的规矩沿袭下来,一代传一代,并形成了占里人独有的生育习俗,一种健康积极的民族文化。
在占里侗寨,寨规具有极强的震慑性。一旦族人违反了寨规,就按照习惯法来强制执行,并且由其亲属来执行。在婚姻方面,本土款约规定,夫妻双方均不能离婚,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更是不能离婚。如有违反,除了让他们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外,还要对他们进行物质上的惩罚:稻谷300斤、自酿白酒50斤、肉100斤,所有的这些东西都要拿来充公。这样的规定对于下一代来说,或许受益匪浅,然而对于感情不和的夫妻双方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枷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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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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