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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秦汉长城 采矿者被判缓刑

2012年11月12日 17:38
来源:千龙网

http://www.qianlong.com/2010-06-11 11:21:16千龙网

新华社电(记者 勿日汗)4日,因采矿严重破坏秦汉长城的两名被告人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介绍,遭到破坏的长城位于呼和浩特市北部大青山上,是秦始皇万里长城的一部分,为汉代所沿用,均为内部夯土、外部条石垒砌的墙体,绝大部分地段顶宽4 米至6米、底宽6米至8米、高2米至3米,保存较好。

2009年9月至10月,呼和浩特市科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这段秦汉长城墙体及保护范围内大肆采掘,挖掘出尺寸不等的四个探槽和两个钻孔,加上之前有部分不法分子对该保护范围内的私挖滥采,共造成长城墙体整体破坏近50米。同时,不法分子在原长城墙体上挖掘了两个近300平方米、最深近5米的大坑,对北段长城主体造成了摧毁性破坏。在内蒙古文物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先下发《停业侵害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科考矿业有限公司探矿项目负责人张某某、田某某仍然利用大型器械继续在长城上施工,对长城造成毁坏。

2009年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内蒙古公安厅移交的呼和浩特市科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秦汉长城遗址上设立矿点、破坏秦汉长城的违法犯罪案件,并立即成立了专案组。

标签:缓刑 长城 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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