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西安:严查严惩导游向游客兜售物品胁迫消费等行为

2013年08月19日 13: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8月19日专电(记者许祖华)针对近期有少数导游员向旅游者推销商品的行为,西安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法规的导游人员和旅行社将予以严肃处理。

据西安市旅游局介绍,据部分游客反映和旅游局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有少数导游带团时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在旅游车上给游客推销商品,由此造成游客投诉,影响了西安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游客利益,也破坏了导游形象。

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导游行为,西安市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导游人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导游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扣除10分;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扣除6分。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打印转发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