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把事闹大"解决旅游纠纷是下下策

2013年09月13日 15:4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13日电 (李政杰)据国家旅游局消息,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近日接受采访,在谈到游客过度维权问题时,她表示,“把事闹大”解决旅游纠纷是下下策。

杜一力表示,《旅游法》规定,在途中各个环节遇到的服务和合同纠纷,都可以同时向组团社主张权利,留有证据就可以获赔,不主张为现场解决纠纷耽误行程。现场解决纠纷,一定会影响面的行程,进一步损害自己的利益,不可避免的还会损害了他人利益。《旅游法》第14条、72条规定,这种情况下,旅游者要承担赔偿责任。“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不对;《旅游法》里,对各种变化情况皆有明确处置原则:突发事件来临,或进或退,旅游者都要配合政府部门或者是活动组织者的安排,这是第15条规定;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和旅游者要分担,这是第67条的规定。

杜一力提醒游客,旅游者享有充分的权力,但也要按照一个社会活动的参与者的身份,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打印转发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