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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旅行社:旅行社和游客均应认真研究《旅游法》

2013年09月23日 15:21
来源:人民网

中国妇女旅行社副总经理胡杨做客人民网(人民网刘佳摄)

中国妇女旅行社副总经理胡杨做客人民网(人民网刘佳摄)

人民网北京9月23日电 (张希)《旅游法》正式实施之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学峰,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延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总经理李广,中国妇女旅行社副总经理胡杨,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春峰,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旅行社协会法律顾问刘卫今日做客人民网,深入探讨了《旅游法》的相关问题。胡扬认为,《旅游法》对旅游经营者和旅行者均作出规定,双方都应认真学习、研究旅游法。

胡扬介绍,“十一”之中国妇女旅行社将增加自由行和半自由行产品。“一般的旅游者可能不会真正的了解《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这是很大的问题。因为它规范的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两方面的,所以不仅仅旅游经营者应认真学习此法,旅游者也应不断学习、反复研讨,怎么能够让旅游者加入进来是很重要的问题。”

胡扬提到,中国妇女旅行社是第一批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比较注重旅行产品性价比,“我希望今后能够给游客留出一点自由活动的时间,让客人体会当地的文化,接触当地的饮食,同时有自己的一种体会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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