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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十月起实施 旅行社低价游、自费项遭禁

2013年09月29日 10:35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一批法律法规十月起实施 旅行社低价游、自费项遭禁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 10月1日起,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旅行团将严禁设购物点和自费项目。

新《旅游法》

不进店、无自费、无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旅行团将严禁设购物点和自费项目。业内人士称,目前出境游尤其是东南亚线路,都安排了大量的购物环节,部分游客在个别线路购物消费甚至超过参团价本身,而旅行社则通过购物回报、自费、小费等来赚取利润。

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南京市一家旅行社里,其10月出游计划单中已标出“全程不进店”、“无强迫自费”、“一价全包”等字样。“只要涉及‘十一’及其以的旅游团,我们都不进店、无自费、无小费。这些额外费用都算到团价里了,报价自然比以前高”,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价格上涨,出行的人的确比之前少了,尤其是去东南亚的。比如说泰国游,以前一周能有2、3班,现在一周1、2班。可能大家还抱着观望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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