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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全力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

2012年01月16日 20:09
来源: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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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按照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要求,苏州市明确五项重点。

一是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到位,任务到人。围绕2012年“中国欢乐健康游”和“美好江苏欢乐游”为主题推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旅游产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惠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应急应变预案,尤其是交通疏导、住宿安排、游客接待分流、景区(点)扩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预案,确保今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秩序井然,安全无事故。

二是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管理。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明确旅游车船使用、租用的安全管理,强化驾乘人员、导游员等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教育,强化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客流疏导,制定应对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的应急预案,避免大范围游客滞留。突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审批、报备等程序,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反应、信息畅通、措施到位。突出安全检查工作重点,重点检查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密集娱乐场所、旅游饭店、旅游区(点)等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出境旅游、乡村旅游、自驾车游、自助游进行安全引导和提示,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

三是全力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各种不法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优化消费环境。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要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文明服务。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积极宣传城市旅游形象和城市精神,传播旅游知识,引导理性消费。

四是认真做好信息预报和舆论引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于1月15日至1月28日开展假日旅游信息报送工作,下发通知、明确报送要求和重点,确保信息畅达以供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24小时旅游服务热线“12301”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渠道,做好对春节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积极引导游客消费、化解高峰重叠。

五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确保假日旅游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市假日办和各市、区假日办,以及重点旅游经营单位24小时值班电话及咨询电话开通,落实投诉及咨询接待流程,确保快速反应、措施到位、信息畅通、报告及时,确保各类投诉及时受理。要求各旅游咨询中心(咨询点)做好假日准备,及时发布春节黄金周旅游信息,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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