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 游客办理手续分两步

2012年04月06日 09:59
来源:人民网 作者:崔鹏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日前,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宣布开放天津、重庆、南京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海旅会有关负责人说,第二批10个试点城市将按照目前北京、上海、厦门试点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游客办理赴台个人旅游手续分为两个步骤,先是游客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是游客委托当地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手续。

其中,游客在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目前,试点城市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可以代办当地居民赴台个人旅游的相关手续,具体名单可在海旅会网站上查询。

海旅会有关负责人说,游客申请赴台个人旅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填写完整的申请书;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身份证、户口本及个人旅游签注的复印件;3.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相关财力资格证明文件;5.简要行程表;6.紧急联络人材料。其中,在“财力资格证明文件”方面,20周岁以上人员,需要提供5万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或年薪12.5万元以上税后收入证明;或信用卡金卡彩色扫描件。如果同一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或夫妻同时申请,只需要提供一份财力证明。此外,如果是再次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的,可不用提供财力证明。(记者崔鹏)

[责任编辑:王晴] 标签:游客 大陆居民 旅游交流 赴台游 旅游 凤凰网旅游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分享到:
更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