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强迫购物 深圳旅游投诉猛升至140宗
2010年08月12日 14:13 深圳特区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期,香港旅行业频遭游客投诉,涉及导游强迫购物等,给香港旅游抹黑。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旅游方面的消费者投诉达到140宗,较之2008年24宗和2009年62宗大幅上涨。

今年以来,我市旅游业方面的投诉也不少,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旅行社服务质量方面,包括以低价骗取团员兑换港币,旅行社赚取暴利;虽然合同约定买到假冒商品,组团社先行赔付,但真的买到假冒祖母绿后,旅行社却不兑现;还有消费者想退办出国游,旅行社不但不肯退还押金,还把护照撕毁,一宗宗典型案例让消费者不胜其苦。  

返程迟到押金被扣

今年1月,高先生夫妻在罗湖区国贸大厦某旅行社报名参加2月3日至4日的香港二日游,并交付押金2000元,签订旅游合同。高先生是跟团来回,在香港自由活动,旅行社导游在到达香港后只是口头告知其2月4日18:30要到达口岸集合,并没有说明迟到有任何罚款。高先生2月4日18:50到达口岸集合跟团返回深圳,集合时导游让其签名,高先生以为是到达后的签字确认,就在该纸上签名。

回深圳后高先生去旅行社退押金2000元,旅行社却称其在返程时迟到,故押金2000元不能退还,且其已在同意书上签名。

以低价骗取团员兑换港币

今年5月4日,吴先生夫妇跟团在皇岗口岸过关。过关前深圳某旅行社送关员说:"在港澳兑换人民币有汇率损失,还可能遇到假币,公司可免费按当日汇率为团员兑换港元,不收取任何费用。"团员听后纷纷与送关员叫来的该旅行社港澳通商旅部财务人员兑换港币,吴先生换了8000元人民币,每1000元人民币兑换1070元港币。

当晚吴先生看电视发现每一元人民币可兑换1.137527港元,这样8000元人民币就少给540港元。据吴先生反映,该旅行社港澳通商旅部仅这一个团就兑换10多万元人民币,获利10000港元左右。

市消委会呼吁诚信经营

针对我市旅游行业投诉不断增多的现象,市消委会呼吁旅行社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同时也提醒消费者:

一、选择旅行社时应核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围;出国旅游的,还要看其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

二、在商谈旅游价格时,不要盲目追求低价,而要看价格所含内容和标准。

三、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以免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四、依法维权。若遇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应与旅行社交涉。否则,可向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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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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