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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卫士”阮仪三:保护传统建筑 将古镇记忆留下

2011年09月16日 08:32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陈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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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仪三,1934年出生于苏州。1956年考入同济大学,1961年毕业留校。现任建设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努力促成平遥、周庄、丽江等众多古城古镇的保护,因而享有“古城卫士”、“古城保护神”等美誉。

杭州网讯 “破旧立新”主导的城市化思路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引发古老建筑的生存危机。如何为传统建筑的保护寻求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之路?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表示,传统建筑的利用,应以“框正”保护为前提,勿以 “卖门票”为目的。

古镇不“古” 俨然成了“城市中的乡村”

“何谓古镇?古镇首先要拥有年代久远的建筑原貌,充满历史文化内涵、民俗生活气息,同时还要是现代化的城镇。”

几十年的奔波,阮仪三保护了不少遗迹,但他仍有遗憾,保存下来的文化遗迹远远比不上破坏的数量,50个江南古镇如今仅存12个。

而提起福州的三坊七巷、山西的太谷祁县等失败案例,阮仪三至今还为这些旧城镇的消逝唏嘘不已。

阮仪三说,一些地方为了大力发展旅游,错误地将保护古城理解为恢复历史遗迹,重建古建,以致拆了真古董去建假古董,甚至有的在古城中大拆大建,致使一些原有的传统建筑也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

同时,一旦一个古镇出名了,除了大量游客云集,造成人满为患外,商人、房产商等紧随其后,于是出现全民经商、伪劣产品泛滥、污染严重、现代建筑包围古镇等现象。

“现在的一些古镇,被林立的高楼包围,俨然一副‘城市中乡村’的景象。”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导致“保护=赚钱”之怪现象

城市的灵魂在于建筑,唐朝的树、宋代的桥、明清的街均是活生生的历史,远甚千言万语,阮仪三坚信:历史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最具体、最能诠释历史文化的载体。

随着旅游业的日益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更是成了旅游热中之热。然而,不少地方则把开发旅游资源作为经济的增长点,致使传统建筑用途的改变和传统风貌的消退。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许多地方把发展旅游当做传统建筑保护的目的和动力,出现了“保护=赚钱”的怪现象。

同时,商业地产的进驻、旅游设施的充斥、无特色商品的泛滥以及“人人皆商”的浓重商业气息都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古镇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氛围。

而在居民的生活质量方面,也没有积极的改善,不符合现在人的居住要求,致使原住居民向大城市迁移。

传统建筑应以保护为前提 勿以“卖门票”为目的

“古镇旅游的发展,是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的战略内容,是文化现状、文化传播、文化建设的载体,不能把它当作赚钱的资本。”阮仪三表示,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古镇旅游、发展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作为我国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传统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荟萃了地方民俗文化的一些特殊内涵。

“如何更好的认识它,让这种文化得以广泛传承?阮仪三认为,这需要我们在“框正”保护的前提下,加以合理的、有限制的利用,把赋予古建筑的记忆一代代流传,不能狭隘理解为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旅游发展后,可以把部分的旅游收入,用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反哺实现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的周庄、乌镇等江南古镇,每年都会把近10%的旅游收入,用于历史建筑维修,也就靠这10%,所有的江南古镇,更新了它的基础设施。目前就全国而言,江南古镇最先进,每个古镇都有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既是古镇,又是现代化城镇。”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陶杰炳 编辑:陈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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