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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新规防宰客:游客餐前签字可先获赔付

2012年03月12日 10:57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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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在该市著名景点崂山风景区试行新规,游客吃饭时,店主需要先让游客在价格确认单上签字,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游客可以获得先行赔付。

据崂山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崂山风景区内有上千家海鲜大排档、农家宴等规模大小不等的餐饮业户。这些餐饮业户大多也都是口头报价,能在菜单上把价格数量公开标注的很少,对此工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景区内所有的饭店菜品必须要制成价格公示牌,悬挂在店内醒目的位置。同时,店家要使用工商部门统一制定印刷的规范菜单,菜单一式三联,一份由店家保存,一份交工商备案,另一份由顾客在餐前确认价格之签字然后自己留存。

据调查,崂山风景区的游客中,外地游客占60%到70%,为解决游客的维权问题,崂山风景区一体化领导小组将出台旅游投诉先行赔偿办法,组织景区的业户签订先行赔偿协议,景区业户要先交纳一定的消费维权保证金,如果游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签约的业户又不积极主动赔偿,消保委确认之后,可以及时启用保证赔偿金来赔付给游客,事后再向业户追偿从而为游客提供便利。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付玲莉

[责任编辑:魏佳] 标签:游客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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