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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大龄女为保处女之身拒绝婚前性行为

2013年06月18日 07:43
来源:凤凰网时尚 作者:龚海燕

同样的,你也不能强求别人支持、接受你这个贞洁观。因为别人的性观念也是别人的私事。英国哲学家穆勒有一句名言:“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边界。”你坚持婚前贞洁,这当然很好,但再好的观点你也不能强迫所有人都接受。别人不同意你的观点,你也没必要满腔愤懑仰首问苍天。

这就像你爱吃苹果,觉得苹果营养美味乃百果之王,但你也得承认世界上就是有不爱吃苹果的人,甚至有吃了苹果马上过敏全身起红疙瘩的人。处女爱好者可以列举出一千条理由来证明为什么女人婚前要保持处女之身,性开放论者也可以列出一千条理由证明“试婚”和婚前同居的必要性,或者婚姻根本不是必需品。总之,观念不同很正常,自己忠诚于自己的原则就行了,无须要求别人也同意。

另外,我觉得有些事儿不能混为一谈。比如,人家婚前同居,你不能说人家就不洁身自好。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是很美好的,有一个稳定的性伴侣、适量的性生活,也是很健康的事儿。以你的前男友为例,你不愿意,他没有权利勉强你上床。但他有性要求,也不能说明他对你就没有真爱,就不洁身自好。至少,如果他不是认真跟你谈恋爱,不打算跟你走进婚姻,我想他不会花两年在你身上。

再比如,你说“好多女人跟人同居,人生就完全不一样了,很多都得病了或者受到了伤害”——得病(我想你说的是妇科病或性病吧),或者受到伤害(你说的是流产?),跟同居也是两回事儿。“得病”往往是因为不卫生的性生活,或者性生活比较随便,有多个性伴侣。意外怀孕流产则是因为性生活没有防护。处女不注意个人卫生也会得阴道炎,同居也可以过得很健康,但同居而没有基本的性知识就很愚蠢了。

再比如,你说“对于男人来说,同居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这话表露了你某种潜意识:男人想得到女人的身体,就必须走进婚姻的约束,乖乖交出工资卡作代价,否则他就是白占了便宜,白吃了馅饼。其实,性关系是双方的事儿,女人在性生活中也会得到享受和快感,如果纯粹把自己当成被掠夺、被享用的对象,一定要用“处女之身”来交换某种利益,未免也太把自己当物品了。

总之,我的意见是,你既然宁可跳火坑也不愿意婚前同居,就去找一个持与你同样观念,绝不勉强女朋友婚前同居的男人。

至于怎样才能找到,这事儿没有捷径——没有男人会把“我不勉强你婚前同居”刺在脸上的,就算他把这口号刺在脸上,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你得跟任何一个女人找男朋友一样,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社交活动认识、注册世纪佳缘等等方式来认识男人,并且进行长期的接触、了解与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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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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