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偶案”除马副教授外21人认罪
2010年04月08日 18:55 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南京换偶案”开庭两天,4月8日中午12点左右结束。凤凰网8日下午6点连线南京换偶案马副教授辩护律师薛火根。薛火根称,马副教授当庭未认罪,其余21人均认罪。薛火根解释说,此案事实清晰但并未触法,无论民法还是刑法都未曾将“聚众淫乱罪”明确定义。他本人并不赞同法律条例上删除这一罪名。

“南京换偶案”自4月7日开庭以来,第一轮庭审至4月8日中午12点左右结束。案件中22名被告共有21个人认罪。

薛火根称,马副教授对自己所干事情的认识几经转折。最初,他不明白何为“聚众淫乱罪”,后来被告知他的行为触犯法律,再后来外界舆论声援他,要求维护其隐私权。两天的庭审中,他没有当庭认罪。同案中另外21人则当庭认罪。秦淮区法院将择日判决。

薛律师认为,此案事实清晰,但并未触及法律;聚众淫乱在民法和刑法里都未曾详尽解释,这个罪名由流氓罪引申而来,它所涵盖的意义,它所定性的范围是怎样的,在法律条例本身都解释得并不清晰;此外,马副教授并未在公众场合参与活动,而是在私密场所进行,且参与者都是熟识的人,不存在影响或者干扰了公众,也更无强迫或伤害行为。但薛律师本人并不赞成“聚众淫乱罪”名的废除。

此前被告辩护律师薛火根在网络上得知马副教授案后,与其建立联系,因此案涉及伦理、道德、性等,薛律师表示有兴趣作为马副教授的辩护律师出庭,所以并未考虑律师费用问题。“马副教授离过两次婚,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都受到打击。”目前薛律师已调配其所中五六名助手协助处理此案,“目前虽然不能确定要拖延多长时间,但我还是有信心的,没信心也不会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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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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