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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夫妇共享一情人称有助愉悦 真有三人之爱吗

2013年11月30日 08:03
来源:凤凰时尚综合

我的初恋就是Adam Nicolson,他是一位作家兼历史学家,我19岁时遇到他,那时我们都是剑桥大学的学生。他和聪明风趣,我非常仰慕他。我并不是那种出口成章,学识渊博的女生。相反,我家里的长辈都不希望我那样,因为他们觉得一位女学者,很可能嫁不出去。我妈妈是个调情的能手,她非常懂得怎么让别人爱上她,所以我一直很愿意听取她的忠告。

在Adam的陪伴下,我从未感到过无聊。我崇拜他的智慧,他的观察力,他遣词造句的能力。我曾经对他说过“Adam,我多么希望可以拥有像你一样词汇量。”然他做个了小小的火柴盒给我,取名“词汇盒”。我现在还把这个盒子收藏在抽屉里。

很快,Adam就带我去他位于肯特郡西辛赫斯特城堡的家见他的父亲Nigel Nicolson。我完全被他的出身和家境所折服了,他的父亲看上去也和他一样有风度,有学识,他教了我很多艺术知识,说我是她的缪斯。

他也是一位厉害的作家,给我一本他的小说《婚姻的肖像》,这是一本关于他的父母——作家、政治家Harold Nicolson和诗人、园艺家Vita Sackville-West——故事的书。他们虽然深爱着对方,但却都有婚外情。

在他们看来,不忠不仅能被原谅,而且值得庆贺。于是,我开始觉得婚姻中的不忠根本不值得烦恼。当时,我正在研究古典文学,我觉得这种观点与那些古代的作家和爱情诗歌之间有强烈的共鸣。

在我们刚确定关系的头几个月里,Adam和我经常在一起幻想我们以后的生活。我们如何分居在大房子的两端,保持对彼此的热情,却拥有各自的爱人,然后在午饭的时候两人聚在一起,和彼此分享所有的一切。

3年后,我们决定结婚。我觉得自己幸福极了。但是Adam提出,我们应该签署一份“结婚合约”。合约的内容如下。Adam被允许每年可以有一次婚外情,前提是这段恋情持续时间不能长于2周,且必须发生在国外,但他必须先征得我的同意。我的母亲曾经告诉我所有出门在外的男性都是对自己的妻子不忠的。

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我的祖父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在德国,那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但是家里从来没有人提起;等他回家后,他又与我的祖母幸福地生活了很多年。所以,偶尔的两星期又有什么关系呢?至于我,我被允许一年可以亲吻别男性10次,每2年可以有一段为期2周的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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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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