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那年买高跟鞋,想穿着参加朋友的生日聚餐。因为样子不出众,我心里反而满是浪漫而不曾实现的念头,特别想让谁惊艳,哪怕一回。
其实女孩子即使第一次穿高跟鞋,也不会有电影里拍的那种夸张效果,一提上鞋就崴脚,断跟儿,摔个满脸花那样,只不过脚很疼很疼,仪态难有保障。当绿叶久了,难免脸色也泛绿,我计划着穿鲜艳点儿可能会好;为端庄计,又在家把高跟鞋当拖鞋穿,练了老久,看怎么能控制住脚丫子不往鞋前头冲。
终于盼来了那天。大雪纷飞。两站地远,我不舍得打车,一脚深一脚浅地走,感觉单皮鞋都不如凉鞋:难敌寒气,还进了一脚水渗不出去。后来脚还在不在,索性忘记,一心去惦记风度,表情洒脱,尤其不能让人看出我冷。
结果这让我对我第一双高跟鞋留下了相当坏的印象。
脚太难受,所以聚会时我就下意识地总看别人穿什么鞋,发现,人家都穿棉鞋,推杯换盏好不自在。女孩子们因为身体温暖又喝了点儿酒,气色特好;我就怎么都暖不过来,满脸回黄转绿,青得发紫。而且,最憋气的是,她们手指搽个5块钱一大瓶的指甲油,带个镶假钻的小戒指,都闪闪发光,看得好清楚。我这鞋却一直在污浊昏暗的桌子底下,总没有上场露脸的道理。
后来我男朋友,他喜欢女孩子要有个女孩子打扮。实际上我们互相容忍不了对方的臭球鞋,但是最后我选择容忍,他却一直不接受我的鞋。这小子,现在一回想,不是什么好人,拉着我去买高跟鞋,还是他挑样子,不管脚面是不是有一圈儿肥肉漫出鞋口外面。我体会不到穿个高跟鞋,人能比穿球鞋高级多少,只是我走不快了。它甚至以一种局部束缚的形式改变了我的表征:我不可能再跳着脚大笑,我还得来件像样的上衣吧?然后我也不能穿得怪体面的就站路边儿胡吃海塞。后来琢磨,就是这第二双高跟鞋把我那一年都搞得很穷很穷。
失去这段感情,我过回自己。对着这位自诩“把我变美”,还是嫌我不美的男人,尽管我掉了几颗懦弱的眼泪,心里却闪现着一个勇敢的自己的形象,就是毫不心疼地一把抓下这破烂鞋,拿钉子一样尖的鞋跟儿猛而突然地朝他背影砍去。而且正中后心,他闷声倒地。
工作时应聘嘛,我穿着露脚指头的,平底皮凉鞋。我想,反正招聘那些人也看不见鞋,就把头发弄弄得了。也是他们桌子上简历太多了,我的那一页不幸被一阵阴风吹跑。我自己蹲下捡,面试官人好,也伏下身来捡。当他先于我揭开掉在我鞋子上的这张大纸片,起身时他的脸是因他庞大肚子受挤压,血流不畅而导致的通红,和对我不甚合宜的巨鞋的困惑。
看不起我,上班时我就不知道穿高跟鞋啊?刚毕业跑来跑去找工作,走那么多路——但是不服归不服,得接受教训。我性格可以依旧飞扬奔放,但是得有一双对得起我需要的职位和我的举止的高跟鞋。之后穿球鞋挤公车,大包里装着锃光瓦亮的这对鞋——我的第三双高跟鞋。最终证明这钱花得不冤。图舒服不全好使啊,人靠鞋,马靠鞍。
现在我家跟高跟鞋开会似的。真长大了,发自内心地喜欢它们,要它们。但我不是为任何人,不是为任何事穿高跟鞋,美丽的鞋子们的形状和倾斜程度带来的微小不适完全可以忽略,它们是愉己愉心的秘诀。
我不是美人儿,适应了不显山不显水的自己,没法把紧身衣和珠光宝气的妖娆形象搬上身。有时有场合需要打扮的,常常我好歹穿戴了,再蹬上一双又一双高跟鞋来回试,拿鞋找感觉。有时搭配好,觉得这次可行了,一出现没准儿有人都得一见钟情!就那么满意,临出门又换下来了:鞋跟至少降下来一寸。
矮点儿吧,留着那种随时可以奔跑和飞翔的自在。人生不只是摆造型拍照吧?高跟鞋在我身体的比例有几都好,每种高度都自有它们自己青春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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