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迎宪
曹禺的戏剧批评,虽然散见在他的各类文章,特别是他自己的剧作的序或者跋中,但因为有厚实的创作积淀,所以,更显得朴实贴切,更具有真知灼见。首先,体现为他对艺术规律的强调和遵循。在他,艺术创作是心灵自由腾飞、想象力展翅翱翔的结晶。
请听:“艺术不能说假话,就如同科学不能说假话是一样的。艺术是发自心灵的声音,我们可以不赞同,可以非议,但是不能装腔作势,更不能口是心非。任何真正激动人心的艺术,必然有一个‘诚于中,形于外’的道理。”
在曹禺,这是他的切身体会的创作写照。他的创作动因,无论《雷雨》、《日出》或是《北京人》、《家》,都是因为有一种情感,逼得他不得不写,必须一吐为快。
有人说曹禺是为戏而生的人。对于曹禺来说,创作是他的生命所在,是他的生命呈现。即使在晚年,曹禺“依然想写”, 他说,“善良的正直的勇敢的人,使我喜欢,我想写。卑鄙的凶恶的猥琐的人,我深恶痛绝,我要写。我唯愿我的笔能这样地写下去。”
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强烈的情感奔涌,因而在他,能够进入创作状态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啊! “创造文学的道路是那么宽广,创造人物是那么有趣,那么动人,只要我们肯下苦功夫,那真是乐在其中啊!”
但是,对于曹禺,创作又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宣泄,而是有着极为崇高严肃神圣的意义。他始终坚持一个艺术家的价值追求和社会责任。他认为,作为艺术创造者,“我们的精神劳动的成果大部分要以商品的形式在社会上流通,但这绝不意味着要我们把艺术变成单纯的商品,绝不意味着‘无利不起早’。”曹禺强调,舞台应是给人们以美的享受和美的教育的神圣的地方。观众应爱护、尊重舞台艺术家的劳动。剧场应有宁静、安详的艺术气氛。舞台上的艺术家们应该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操。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他要求:“一个剧作家应该是一个思想家才好,一个写作的人,对人,对人类,对社会,对世界,对种种大问题,要有一个看法。作为一个大的作家,要有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他说,“我们剧作家还面临着一个‘学者化’的问题,要创作出一部思想深刻艺术精美的剧本,剧作家要有多方面的修养,既要具备戏剧有关的专门学问,还要有政治、经济、法律、哲学、美学、心理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和学问。”他认为,艺术创作是艰苦的劳动,必须做到“真知道”。他说:“我以为必须真知道了,才可以写,必须深有所感,才可以写。要真知道,要深有所感,却必须下很大的劳动。”他认为,一个剧本总是有理和情的,没有凭空而来的“情”和“理”,“情”和“理”都是从生活斗争的真实里逐渐积累、发展、孕育而来的。
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他坚决摒弃“社会问题剧”。当有人称《雷雨》为“社会问题剧”时,他绝然表明:“我写的是诗。”他严肃而雄辩地指出:“可以说所有伟大作家的好作品,不是被某个狭小的社会问题限制住的……我们应该努力要求自己,在创作上不要走一条轻松而容易的道路,看见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看见什么人物就写什么人物,这容易降低要求。要写从自己的精神世界中真正深思熟虑过的、真正感动过的,真正是感情充沛的东西。”
坚持艺术的创新探索,是曹禺艺术批评的另一重要基点和评判标准。他认为,艺术创作,就要不落窠臼,走自己的路。他说,“话剧写作者还有一个戒条,就是不要走别人已经走过的路,避免因袭造作,要耐心、严肃,个人找出自己的一条路。”在他自己,“我个人总希望下一部作品和上一部不雷同,人物各有特色,不要同样的人物换一身衣服又出现在舞台上”。曹禺不仅是这样说,更是这样的做到了。他的《雷雨》、《日出》、《北京人》、《家》等剧作,每一个戏都有新的人物、新的结构、新的主题、新的生活场景而带给你全新的艺术感受和深沉的情感冲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曹禺强调艺术的创新,并不仅仅是形式的创新。在他看来,“新”,首先不在于形式,而在于表现了新的内容。关键在于对于生活,是否有新的发现和认识,而随之才可能有创新。不管什么手法、技巧,都只有当它融为戏的血肉时,才能显出它们真正的生命力。
作为一个严肃的艺术家,曹禺期待着各种艺术风格、样式的精品佳作。他认为,戏剧舞台应该是丰富多元的,应该有喜剧、悲剧、悲喜剧等各种演出,但无论什么风格的作品,都应该给人以高尚愉悦的情感感受。他特别希望有好的喜剧出现,但他又说:“叫人笑是一种极坏的诱惑。”“《日出》……如果演出时,仅觉得这个戏好玩,散场,大家哈哈一笑,青年们甚至学学张乔治、胡四那副德行,这就适得其反了。”
曹禺对悲剧也极为看重。早在1942年,他撰写的《悲剧的精神》一文指出:悲剧不是一般人能做它的主角的,有崇高的理想、宁死不屈的精神的人,才能成为悲剧的主人。1986年,看话剧《和氏璧》之后,他高度赞扬:“我被强烈地震动,心里流出血来。卞和,他是一个代表人类真正的大智与做人的全部悲壮的汉子。这其间的道理太深太深,我似乎明白,又未必完全明了。但我要把我感激的泪水,贡献给写了这出戏的人、演出了这个戏的人们。”
作为一个真正的戏剧艺术家,曹禺对观众极为重视。他认为戏剧艺术应该尊重观众但绝不迎合观众,绝不媚俗于观众,一定要给观众以美的享受,区别和处理好夸张和过火的关系……曹禺的这些意见,让我们想起契诃夫的话:“不应当把果戈理降到人民的水平上来,而应当把人民提高到果戈理的水平上去。”而这,尤其在当下,对于中国话剧艺术,乃至整个艺术界和中国艺术发展,不都有着可贵的警示意义吗?
曹禺对批评寄予着厚望,有着很高的要求。他十分看重批评的意义和作用。他指出:“优秀的评论家,往往对一代甚至几代文艺的发展都有影响。在我看来,出现一个有权威的文艺评论家,在一定意义上,比出现一个作家更重要。” 或许因为他自己曾经长期被误读,所以,他说:“作者的甘苦常常不是他人能充分明了的。”“一个戏剧评论家,要深深知道一个戏,不但要指出它的缺点,让后人避免,同时还要知道它的优点,供后人参考。要做到这些是很不容易的。”他又说:“记得鲁迅先生说过这样的话,他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这‘热烈’二字实在说得好。19世纪俄国伟大的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就是一个这样‘热烈’的评论家。”曹禺期待着当代中国也能出现这样的“讲真话还要讲出道理来、讲出水平来”的“热烈的批评家”。直至今天,他所期待的“热烈”的戏剧批评的出现,“热烈的批评家”的出现,依然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翘首以盼的,而这不也有赖于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此付出努力?!
感谢曹禺,有真人而后有真知!这个“阳光照着的自由人”给我们留下了这些文字,是多么宝贵的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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