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十四岁
2011年01月04日 02:32 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李漫青

十四岁进入青春期,也是敏感期,叛逆期,我的女儿妞妞就到了这个年龄段。

我以为张扬个性坚持己见的青少年都有着远大志向,我读初中那会儿的理想称得上伟大,一会儿想当作家,一会儿想当画家。不仅是我,我们那一代人在那个时候都有过非凡的目标。你要是说,你的理想是开家小卖部,或者像三毛一样当个拾荒者,同学都会笑话你吧。而我的妞妞说,她将来找个轻松一点不怎么累的工作就行了。我暗暗松了口气,这种想法不夸张,很符合现实。这说明,她没有把超出实际的想象和现实生活混淆一起。

和妞妞聊关于感情的事情,她煞有介事地发表真知灼见:你和爸爸之所以吵了那么多次架还没有分开,是因为你们已经从爱情升华到亲情,已经相互融入到对方的生活里难以分割了。我连忙拍手称好,很有道理。惊讶于她没有被那么多弱智的泡沫剧洗脑。女儿比我强,我曾经被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骗了很久。

我不能理解的是,她可以说出成年人式的,一套套的大道理,却仍会做出很多幼稚的事情。比如,把眼睛涂成熊猫眼,洒上半瓶定型水,把头发弄成台风都刮不倒的鸟窝。周六周日,她和四、五个头发似乎被炸过的同龄人度过。她们这种打扮,使我联想到不良少年。万幸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传出伤人闹事的新闻。

跟妞妞聊我的十四岁,告诉她我十四岁时第一次买口红,那是我买的第一个化妆品,还得藏着掖着。妞妞说,你成长的时代贫乏又保守,课余活动肯定很单调。我说不是,我有一大群朋友同学,一起跳皮筋、丢沙包什么的,还轮流表演唱歌跳舞呢。妞妞说,我可以看影碟打游戏玩手机,我的QQ账号里有上百个朋友。

呵呵,那就各自守着各自的美好时光吧,朝气蓬勃的年龄,只要不过得沉闷冗长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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