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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出台 报团游价格“水涨船高”

2013年10月11日 04:39
来源:钱江晚报

刚过去的国庆,恰逢国家《旅游法》的实施,在国庆假期中,不少人喊着报团价格高。旅游价格高,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旅游市场究竟有否冲击?有了哪些变化?笔者走访区内部分旅行社,了解旅游市场在《旅游法》推出的现状。

某旅行社负责人认为,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游经营、服务合同、监督管理、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内容,从而约束了旅游经营与消费行为,确实对旅游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和“强迫购物”等行为,规定旅行社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这意味着其它一切开支费用都明确包括在团费里一次性结算,最后导致旅行社价格上涨这必然结果,其中在国庆节推出的长线游和出境游价格涨幅是最明显的。

区内的各大旅行社为应对新变化在十一期间也做足功夫,积极向游客做好耐心解释工作,有些旅行社在对已签订涉及10月1日以后的旅游业务合同的客户,按照新《旅游法》要求对合同进行修改与补充,对已接洽未签的合同,则按《旅游法》规定进行签订。同时,在国庆旅游黄金周内,各大旅行社纷纷推出国庆旅游热门线路。重点推荐的分别有“梦幻西双版纳双飞汽车豪华6日游”、“北京金秋畅游双飞4日游”、“福州云顶、三坊七巷动车3日游”、“嵊泗列岛渔家风情3日游”、“天下第一秀水——千岛湖纯玩品质2日游”、“天目湖御水温泉休闲养生、美食度假2日游”等长短不一的旅游线路。

面对《旅游法》施行后价格的普涨以及国庆出游人员密集的情况,也促使了不少市民选择周边游、自驾游及乡村游,由此,今年国庆长假出现了自驾游与自助游的热潮。不少景区顺水推舟,也相继推出一日主题游新产品,引起不少本地居民的兴趣。 王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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