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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企“走出去”机遇良好 非国有制旅企被寄予厚望(1)

2011年12月07日 09:0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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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旅企“走出去”数量见长 国企遭遇制度瓶颈

近年来的非国有制企业对外投资数量增长迅速。如汉庭、如家、7天、携程、艺龙的海外上市等。国有企业除锦江、海航等少数企业外,其他多为有意向但无实际举措的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制度上的缺陷。制度缺陷一方面使国有企业在生产要素的分配上有着民营企业可而不可即的优势,从而缺乏在全球市场上寻求优质生产资源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发展时期,大量国有企业市场改制尚未完成,国有企业产权模糊,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目标取向和行为方面存在扭曲,尤其是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不足。这两方面原因都造成国有企业缺乏参与跨国经营的动机。

由于在国内市场上无法以较低价格获得必要的生产要素,有能力的民营企业不得不转向国际市场,在全球寻求低价的生产要素。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资源。民营企业在跨国投资的战略选择上会更接近市场决策,决策的经济性远远强于国有大型企业,这是民营企业进行跨国直接投资的明显优势。此外,民营企业以股权或提成等形式将企业的经营者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由此保证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健康发展。以饭店集团为例,国内民族饭店集团虽然因为面临着竞争环境的差异、产权流动性、战略素养缺失等多方面的原因,发展进程并不理想,但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改革的整体推进,主辅分离、政企脱钩等政策措施的实施,资产上市、重点突破等企业战略的运用,饭店业重组、分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这样,无论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还是资本市场运作的方式,饭店集团化发展的进程开始加快,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都开始有所提升,在经济型饭店领域的市场影响力甚至超越了国外知名的跨国饭店公司。由此,国内的饭店集团也开始有能力向国外进行试探性的跨国经营。当然民营企业也存在着实力不足的劣势。如融资渠道不畅通;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不规范;对人才投入不足;以及缺乏使用专业境外投资中介服务的意识。

旅企“走出去”步伐缓慢 规模偏小范围单一

报告称,自1990年国家旅游局专门制定了我国旅游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管理规定以,国内一些规模较大、实力相对雄厚的旅行社便陆续到东南亚和欧美国家开展跨国经营,如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旅行社等,在跨国经营领域发挥了先行者和开拓者的作用。即便如此,在这20年里“走出去”的旅行社企业总量仍然有限,截止到目前还不到50家,主要来自于北上广三个一线城市。“走出去”已经成为国内有实力的旅行社的战略举措,但除了在境外布点的总体数量有限之外,业务范围也过于单一。目前来看,出境旅游运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依旧十分缓慢,没有出现实质性进展。如上海春秋国旅自2008年将境外全资子公司削减为7家之后至今没有变化。

中国旅行社业的境外投资规模较小,对国内母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贡献不大。以中青旅2010年财报为例,单纯旅游产品业务收入一项,香港和海外的分社产出的效益只有国内社的6%。商务部《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显示,我国住宿和餐饮业对外投资比重只占到2010年对外投资总额的0.3%。

报告指出,造成国有和民营旅游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偏小和动力不足的原因有多重。通常来说,企业只有同时具备了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才完全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所有权优势要求企业一方面能独占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优势,即核心竞争力,同时能够有规模经济。而这两方面恰恰是我国多数旅游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短板。我们的企业本身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我国自己大型的旅游企业放在国际上来看与世界大型旅游企业还存在企业规模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差距。今年我国旅游集团20强的营业收入总额约为2300亿元,而这也只相当英国Thomas Cook Group 集团在2010年营业收入的2.5倍。企业规模小竞争力较弱妨碍中国旅游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

内部化优势是指跨国企业通过所有权优势来节约或消除交易成本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国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海外分支机构,可以使客源在本集团内部流动以及降低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但在旅游企业服务供给、旅游交易价格上优势并不明显。企业多元化投资有利于扩大规模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内部化优势。

区位特定优势是东道国拥有的优势。在多数的海外市场上,由于存在空间差异、民族情节和文化认同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旅游企业的品牌缺乏市场影响力,美誉度不高,区位优势不明显。旅游企业海外投资应当考虑将“走出去”的第一站布点在周边地区和国家。

当然,还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我国“走出去”战略优先支持的是能源和资源类企业的发展。在“走出去”的初期,我国境外旅游行业多由采矿业、建筑业、通信业的企业投资,真正由旅游企业投资的并不多见。另一方面,国家对旅游企业的“走出去”只有激励,而没有很好的容错机制和评价机制,这也促成了不少旅游企业在“走出去”的决策上有意向无实际举措。

我国旅游企业境外投资布点的主要目的地

我国旅游企业境外投资布点的主要目的地

旅企境外投资模式单一 投资地区相对集中

旅游企业境外投资模式以并购为主,投资地区相对集中。早期我国旅游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模式是建立自己的全资子公司,如旅行社业最初“走出去”采取客源联网,促使客源在本集团内部流通,形成客源优势。但这种“绿地投资”方式成效慢,进入的贸易壁垒较多,海外培育市场的难度大。近年来,随着投资对象从消费市场向生产要素市场的转移,收购和兼并海外资产的投资模式渐多。并购的投资模式有利于企业参与到全球的资源分配中去,在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也为企业迈向更广泛和深入的国际性整合并购提供充足的经验。

我国旅游企业投资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港澳台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因为多年来我国游客的出境游目的地近年来一直以周边地区和国家为主,因此旅游企业“走出去”的第一站选择周边地区和国家有地缘优势,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一体化优势。从出境游的发展历史来看,排在前十名的我国公民出境首站目的地国家(地区)中,除美国以外,其他均为周边国家。这表明这些周边地区及邻国由于在地域上的接近性而在中国公民出境游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

2010年,我国出境游位列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香港、澳门、日本、韩国、越南、台湾、美国、俄罗斯、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此外,加拿大、英国、德国、西班牙、法国、瑞士、澳大利亚等也是我国出境游客主要的目的地。

【附】《2011年度旅游集团营业额20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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